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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过户的房产可以收回吗受赠人已经去世

152****2398 | 2018-07-12 12: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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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7408

    不可以!除非是赠与过户,签署了赠与协议而且有公证,协议中有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查看全文↓ 2018-07-12 12:29:26
  • 138****1043

    您好!能不能收回房产得看现在《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姓名;如果登记的还是赠与人的姓名,可以立刻收回;如果登记的是已经死亡的受赠人的姓名,那么,这套房产就变成了死者的遗产了,得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分割继承;
    如果死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其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依法分割继承。

    查看全文↓ 2018-07-12 12:28:56
  • 156****3436

    赠与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其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合意后法定要件实现前以悔约权,使赠与人不致因情绪冲动,思虑欠周,贸然应允将不动产等价值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既受法律上的约束,遭受财产上的不利益。
    所以,只要尚未发生产权转移,赠与人随时可以撤销赠与。

    查看全文↓ 2018-07-12 12:28:35

相关问题

  • 可以,但是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如起草撤销赠与书,进行公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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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公证:指个人或夫妻双方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有亲属关系的个人或夫妻。 •1)所需备件: –产权证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 –户口薄 –婚姻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2)注意事项: –如果赠与人为单身且为外地户口,必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做一份单身声明公证; –如果赠与人为单身且为本地户口,在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即可,不必做单身声明公证; –赠与公证必须在房屋所在城市的公证处做 –没有产权证或抵押,产权不明晰的房屋不能做赠与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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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因为别人赠与你的东西在法律上已经是属于你的财产。你再赠与别人无非是走一套法律程序,就好比别人给你一个糖果,而你把这个糖果又给了别人。当然,糖果不需要法律证明,但是涉及到大的经济物品时,就是必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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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予的房屋是否可以收回,要看赠与房屋当前的状态,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一般情况之下是不能够收回的,在没有办理过户前,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可以收回,不过即便是办理的过户,符合以下的几种情况也同样可以收回: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房屋在赠予之前是需要先进行公证的,在赠予的时候赠予人和受赠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而且还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赠与人的婚姻状况,如果说所赠予的财产是共同财产,由共有人作为共同赠予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或签署同意赠予声明书,赠予的公证书才能够生效,如有关于赠予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的表述,应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 办理过户前可以撤回,办理过户后不能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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