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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145****6775 | 2018-07-12 13:38:29

已有5个回答

  • 144****43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新征用的土地,应按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
    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种子站、农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上述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001号)
    各级种子经营部门单纯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可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照顾,凡商品经营和其它收入均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税局《关于种子经营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法字[1996]第579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地方农垦企业暂以农场为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农牧、渔业、气象等企业、农场以外的农垦企业以独立经济核算企业为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垦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6]366号)

    查看全文↓ 2018-07-12 13:39:54
  • 145****8810

    1、于1988年9月开始。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国家增加了土地使用税税种,启用《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开始计征土地使用税。
    2、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3、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4、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5、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查看全文↓ 2018-07-12 13:39:36
  • 142****46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但是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查看全文↓ 2018-07-12 13:39:26
  • 135****5685

    在大家缴纳土地使用税时,有以下四种情况大家需要关注一下:
    1.在我国,城市土地的所有人基本上都是国家.城镇土地使用税是由实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纳税,如果拥有使用权的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则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2.按年计算,分期交纳
    3.土地使用税一般以土地使用证书上的面积为准
    4.纳税单位无偿使用的,要交税;免税单位使用的,免税

    查看全文↓ 2018-07-12 13:39:18
  • 143****4668

    要参考土地房屋的面积,当地的税率和地段来确定应缴税款的金额。
    一、房产
    1、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房产税税率
    (1)从价计税:1.2%
    (2)从租计税:12%(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3、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
    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为4%)
    二、土地使用税
    1、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个种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0.5元至10元。
    (2)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3)小城市0.3元至6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元至4元。
    3、应纳税额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 平方米)*适用税额.

    查看全文↓ 2018-07-12 13:39:07

相关问题

  • 批准的日期以相关单位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明的日期为准!所以,一般以土地管理局批准的日期为准。关于满一年之后开始缴纳相关税收,则从一年以后的**后一天为限!比如批准日期是12月3号,则来年的12月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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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参考土地房屋的面积,当地的税率和地段来确定应缴税款的金额。一、房产税1、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房产税税率:(1)从价计税:1.2% (2)从租计税:12%(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3、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计征 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 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为4%) 二、土地使用税 1、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个种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1)大城市0.5元至10元。(2)中等城市0.4元至8元。(3)小城市0.3元至6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元至4元。3、应纳税额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 平方米)*适用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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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时候,通常是以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来作为计税依据的,在确定使用面积的时候,也有可能会存在一些优惠的政策。具体的来讲,城镇的土地使用税,其实就是用计税的土地面积直接乘以税率。但税率并不是固定不变的,由于土地类型不一样,所以产生的税额也是不一样的,而且国内发达地区的税率要高于欠发达地区。从本质上来看,城镇土地使用税其实是在财产税的范畴之中,但是在国内,情况其实是比较特殊的,国内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属于准财税。如果想要更准确的来形容,那么其实应该是属于行为税。国家在征收土地使用税的时候,更像是一种租金征收的方式,纳税人根据自己的需要来使用,土地在产生收益之后需要上交一部分的税费给相关部门。

  •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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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并不是所有的土地使用税按年度缴纳的,只有应税土地才需要每年按时缴纳。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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