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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要交房产税吗

155****9879 | 2018-07-12 15:04:28

已有3个回答

  • 157****0400

    农民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不需要交纳房产税。 一、房产税的征收具有以下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能是房屋; (2)征收范围只限于城市、县城或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

    查看全文↓ 2018-07-12 15:05:02
  • 135****0563

    不需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121号
      三、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各地财税部门要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了解,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全文↓ 2018-07-12 15:04:55
  • 132****4981

    财税〔2010〕121号
    三、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各地财税部门要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了解,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查看全文↓ 2018-07-12 15:04:48

相关问题

  • 个人居住的房子是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但是,如果将房子由于商业用途,就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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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民住宅缴纳房产税目前还在重庆和上海试点,还没有进入全国推广阶段,上述两地现行的征收政策并不所有住房都要缴房产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不同的税种,两者并不矛盾。1、上海:上海人二套房,超出部份的百分之70乘以百份之4就是应征税,上海人均面积不超过60平米,超出部分征收,外地人只要买房就征收。2、重庆:目前只针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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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率(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计征的计算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的计算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如前所述的换算问题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税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重点掌握以下几项:第二点: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纳税人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需要免征房产税的,应在房屋大修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的证明材料。第三点: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第六点: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第七点: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第八点: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文号国发〔1986〕90号发文单位国务院发文日期 1986-9-15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八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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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针对的事一个城市。房地产税不是突如其来的,这几年国家早就在很多城市试点,包括与之配套的诸如不动产登记就是为了房产税的全面到来而准备的。计税依据:1、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2、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其实就是对于城市应用的,不是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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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是个很模糊的概念,它的对象不是房子,而是一个拥有权和一个使用权。简单的来说,用于自己生活居住使用的,有产权证和土地证的免交税,如果用于商业卖卖租赁用途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如果是买卖的话,过户过程中,买方还需缴纳契税、印花税、评估费用、综合管理费、工本费(证件)、维修基金(物业方面收的,一套房子终身只交一次)。也可以这样理解,就跟个人收入缴纳的税费一样。其实生活中,只有极少部分的人群会在房屋租赁后去缴纳那些费用。但是买卖过程中就避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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