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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要交房产税吗?所有住房都要交房产税吗?

133****7431 | 2019-10-13 11:42:03

已有5个回答

  • 133****5288

    居民住宅缴纳房产税目前还在重庆和上海试点,还没有进入全国推广阶段,上述两地现行的征收政策并不所有住房都要缴房产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不同的税种,两者并不矛盾。

    1、上海:上海人二套房,超出部份的百分之70乘以百份之4就是应征税,上海人均面积不超过60平米,超出部分征收,外地人只要买房就征收。

    2、重庆:目前只针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查看全文↓ 2019-10-13 11:44:58
  • 135****0159

    1、个人居住的房子是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 但是,如果将房子由于商业用途,就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税了。2、个人房产税是以个人所拥有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个人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据证券日报2010年7月22日报道,有消息称,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个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拓展资料:房产税的发展历程

    1、房产税是为中外各国政府广为开征的古老的税种。欧洲中世纪时,房产税就成为封建君主敛财的一项重要手段,且名目繁多,如“窗户税”、“灶税”、“烟囱税” 等,这类房产税大多以房屋的某种外部标志作为确定负担的标准。中国古籍《周礼》上所称“廛布”即为**初的房产税。至唐代的间架税、清代和中华民国时期的房捐,均属房产税性质。

    2、对房屋征税,我国自古有之。周期的“廛布”,唐朝的间架税,清朝初期的“市廛输钞”、“计檩输钞”,清末和民国时期的“房捐”等,都是对房屋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1月政务院公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全国统一征收房产税。同年6月,将房产税和地产税合并为房地产税。

    查看全文↓ 2019-10-13 11:44:52
  • 137****9537

    土地与房产税没直接关系。
    在土地上建房屋,如果把土地成本计入房产价值了,那就要合并缴纳房产税。
    按新准则规定,土地成本可以不计入房产价值,仍旧放在无形资产核算,也就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查看全文↓ 2019-10-13 11:44:47
  • 145****9733

    1、如果房产、土地所有权是公司的,这种情况,公司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2、如果房产、土地是租用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该由出租方缴纳,你公司不交。

    查看全文↓ 2019-10-13 11:44:42
  • 153****1820

    1、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征收范围:

    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

    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查看全文↓ 2019-10-13 11:44:37

相关问题

  • 对按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税率为1.2%,对按房屋租金收入征税的,税率为12%。个人出租居民住房,出租后不改变用途的,税率为4%从价计征房产税按年计算征收, 分两次缴纳,即纳税人在每年的四月、十月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缴纳,上半年税款在四月份缴纳,下半年税款在十月份缴纳。纳税人也可在四月份一次缴纳全年税款。从租计征,按月缴纳。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季度预缴。、对按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缴纳每年的4、10月各交一半。2、按房屋租金收入征税的,税率为12%。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按月缴纳3、个人出租居民住房,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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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不需要交纳房产税。 一、房产税的征收具有以下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能是房屋; (2)征收范围只限于城市、县城或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

    全部3个回答>
  •   只要符合房产税的征税范围,都是需要征收房产税的,无论企业还是单位。  一、定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税收管理:  1、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3、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4、纳税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三、征收范围及特点:  1、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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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如果买房是自住使用的,是不需要交纳房产税的,如果是买了房子出租给别人争取利益,是需要交纳房产税的,不过目前房产税只是在大型企业的不动产中收取的,对于居住用房的,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政策出台。 二、房产税对于住房的相关规定: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型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到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第三套住房,每年征收4%到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第四套住房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12%交房产税的规定; 所有商业房产,每年按租金收入的12%交房产税; 家庭仅有的一套住宅,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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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居住的房子是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但是,如果将房子由于商业用途,就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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