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按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税率为1.2%,对按房屋租金收入征税的,税率为12%。个人出租居民住房,出租后不改变用途的,税率为4%从价计征房产税按年计算征收, 分两次缴纳,即纳税人在每年的四月、十月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缴纳,上半年税款在四月份缴纳,下半年税款在十月份缴纳。纳税人也可在四月份一次缴纳全年税款。从租计征,按月缴纳。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季度预缴。、对按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缴纳每年的4、10月各交一半。2、按房屋租金收入征税的,税率为12%。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按月缴纳3、个人出租居民住房,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全部4个回答>土地要交房产税吗?所有住房都要交房产税吗?
133****7431 | 2019-10-13 11: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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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159
1、个人居住的房子是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 但是,如果将房子由于商业用途,就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税了。2、个人房产税是以个人所拥有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个人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据证券日报2010年7月22日报道,有消息称,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个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查看全文↓ 2019-10-13 11:44:52
拓展资料:房产税的发展历程
1、房产税是为中外各国政府广为开征的古老的税种。欧洲中世纪时,房产税就成为封建君主敛财的一项重要手段,且名目繁多,如“窗户税”、“灶税”、“烟囱税” 等,这类房产税大多以房屋的某种外部标志作为确定负担的标准。中国古籍《周礼》上所称“廛布”即为**初的房产税。至唐代的间架税、清代和中华民国时期的房捐,均属房产税性质。
2、对房屋征税,我国自古有之。周期的“廛布”,唐朝的间架税,清朝初期的“市廛输钞”、“计檩输钞”,清末和民国时期的“房捐”等,都是对房屋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1月政务院公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全国统一征收房产税。同年6月,将房产税和地产税合并为房地产税。 -
137****9537
土地与房产税没直接关系。
查看全文↓ 2019-10-13 11:44:47
在土地上建房屋,如果把土地成本计入房产价值了,那就要合并缴纳房产税。
按新准则规定,土地成本可以不计入房产价值,仍旧放在无形资产核算,也就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
145****9733
1、如果房产、土地所有权是公司的,这种情况,公司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查看全文↓ 2019-10-13 11:44:42
2、如果房产、土地是租用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该由出租方缴纳,你公司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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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820
1、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查看全文↓ 2019-10-13 11:44:37
征收范围:
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
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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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土地要交房产税吗答
农民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不需要交纳房产税。 一、房产税的征收具有以下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能是房屋; (2)征收范围只限于城市、县城或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
全部3个回答> -
答
只要符合房产税的征税范围,都是需要征收房产税的,无论企业还是单位。 一、定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税收管理: 1、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3、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4、纳税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三、征收范围及特点: 1、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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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买房是自住使用的,是不需要交纳房产税的,如果是买了房子出租给别人争取利益,是需要交纳房产税的,不过目前房产税只是在大型企业的不动产中收取的,对于居住用房的,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政策出台。 二、房产税对于住房的相关规定: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型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到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第三套住房,每年征收4%到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第四套住房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12%交房产税的规定; 所有商业房产,每年按租金收入的12%交房产税; 家庭仅有的一套住宅,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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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居住的房子是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但是,如果将房子由于商业用途,就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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