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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收房后验房怎么办?

141****4775 | 2018-07-12 15:11:14

已有4个回答

  • 145****8350

    教你一个好的办法,我也是上次验房的时候听从火眼金睛验房公司的验房师的建议:你要我先收房,大家真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那可以,因为收房涉及到好多单据和收费,那么业主就可以在那些单据和收费单上注明未收楼字样,证明我还没有验房,争取利益上的主动。

    查看全文↓ 2018-07-12 15:12:24
  • 145****9434

    针对这种陷阱,购房者在定合同时就应该将先验房再收楼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不验房不收楼。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商家要求一定要先签文件,则可采取变通方法,在每份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屋内情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验房时如出现什么情况,也可灵活处理。

    查看全文↓ 2018-07-12 15:12:11
  • 153****1249

    商品房交房时验房需要注意事项:
    1、收房注意房款约定
    如果客户与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在房款结清之前,开发商有权顺延交付房屋,则客户须结清房款之后,才能接收商品房。
    2、注意物业费不能乱涨价
    根据现行规定,新建小区一般由开发商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并签署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出示业主临时公约,就物业费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定。因此,如果在商品房收房时出现物业费涨价的问题,业主可据此主张权利。
    3、注意物业费可以按月交
    在办入住手续时,多数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要求业主一次性交付一年或多年的物业管理费。根据有关规定,物业管理的各项收费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计收,但不得一次性预收多年的物业管理费用。
    4、注意缴纳契税签协议
    根据规定,契税一般于买卖双方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或变更时向契税征收机关缴纳。现实中多数开发商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要求业主特别是按揭业主缴纳契税、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手续。
    开发商之所以这样要求,是因为对于按揭买房的业主,在房屋权属证书未办下来之前,开发商要为其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若业主入住后不能及时缴纳产权办理时应缴纳的契税、交易手续费等费用,会造成房产证迟延办理或不能办理。而业主之所以不愿意在入住时缴纳这些费用,是怕开发商挪用。
    对此问题,解决办法是业主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契税缴纳协议书》,约定双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5、注意先验房再办理手续
    目前,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都要求业主先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之后,才允许业主验房。对于这一不合理的程序,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相关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避免以后的纠纷。
    6、建议业主集体收楼
    鉴于购房人专业知识的匮乏,建议购房人在收房时能够集体收楼,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聘请律师指导协助,这不但可以弥补单一主体知识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维权,还可引起开发商的重视,促使开发商就收房过程中的问题做约定。
    7、注意遇配套问题先收房
    针对不同的房屋问题,开发商承担的责任有区别:房屋主体有质量问题要承担退房责任,若是掉灰、裂缝等问题,开发商要修补。如果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比如配套设施、空气质量不合格等,购房人可先收房,然后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8、注意投资买房尽快收房
    有的业主买房是为了投资,迟延收房会造成其收租金的损失。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建议购房人做比较,如果租金的损失较大,建议先接收房,等把房子按照既定的计划出租后,再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7-12 15:11:57
  • 133****3423

    **好是“先验房后收房”,房屋作为大宗商品,住宅质量自然至关重要。购房者有权拒绝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房屋,法律上规定开发商交付楼房是要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如未达到交付条件,且具备使用功能损坏,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修复,直至达到交付条件。

    在买卖合同中,“先验后收”是通常的交易习惯,而“先收后验”的交易习惯可能存在,但属于非正常现象,具有典型的霸王条款性质,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相悖,为《民法》和《经济法》所否定。包括施工单位自检,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联合验收,还包括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消防设施、特种设备、防空工程、环境质量和规划验收。
    我国《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同时,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还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先收房、后验房”的霸王条款,完全剥夺了买房人对所有购房者的知情权。

    另外,商品房质量的验收仅有开发商自行组织的验收是远远不够的,不仅其公信力受到质疑,而且也不可能完成对房屋和相关配套设施进行全面的验收。商品房竣工不仅要验收,**后还得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审核备案,核发《竣工验收备案证》。因此,建设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是工程验收工作中唯一对社会公众具有公示效力的法定证明文件,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证》,业主同样也可以拒绝收房,并有权利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7-12 15:11:42

相关问题

  • 安置程序应该先清购房款,验收房屋是在开发商交钥匙之前。 验收商品房要根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简称二书)的要求进行,只有业主在验收表上签字,才算完毕,然后入住。 如果请不到验房师,找一个比较熟悉的人也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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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的前提下,开发商应无条件向业主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在房屋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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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拿房的时候物业都会要求你先签字收房并且交清物业费后才给你钥匙验房。可以说这是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普遍现象,虽然违反一般商品交易的流程,也就是先验货再收货但是买家,也就是业主相对于开发商来说是处于劣势地位,目前也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不允许这样做,所以暂时对开发商这种行为还没有很好的对应方法。只能说你在买房的时候要选好开发商,大的地产公司比较负责任,出现问题的话一般都会去帮你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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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新楼盘收房期间,购房者可以跟开发商交涉组织集体看房,这样通过集体验房的形式,可以保障购房者的利益,假如有共性的问题,可以与开发商交涉集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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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新房发生面积误差新房面积发生误差,首先以合同约定的处理方法为准,如果没有约定,那么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如下方法解决: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根据实际面积结算,多退少补;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1)购房者要求退房,开发商应当在购房者提出退房之日起(一般为30日)内将购房者已付房价款退还给购房者,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2)购房者不退房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购房者。第二种: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者。所谓面积误差比是指购买商品房时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之差和预测面积的比值。提醒购房者:现在少数房地产开发商会在房子的面积上做手脚,混淆各种面积概念,导致面积数目不对等的情况。购房者要了解相关知识,发现问题知道如何处理。二、二手房发生面积误差二手房交易发生面积误差的解决办法和新房不同。1、双方有约定。如果二手房交易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按照房屋面积进行计价,且出现了面积误差按照某某标准执行的时候,双方按照约定解决即可。2、双方无约定。由于二手房一般是以套为计价标准的,因此如果交易双方无约定,那么不存在补交面积差价款的问题。提醒购房者:根据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习惯,二手房买卖都需要经过实地看房环节,因此买卖双方对房屋的面积情况都应该清楚。一般情况下二手房都是按套计价,如购房者有所顾虑,可以在看房环节明确房屋面积或在合同中做出约定。买房是件大事,任何一步出错都有可能会给购房者带来损失,因此了解新房和二手房面积误差的不同解决方式,做到心中有数对于购房者十分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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