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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一方去世,婚前房产如何分配

144****1559 | 2018-07-12 15:48:45

已有5个回答

  • 134****6195

    1、如果房子是现在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男方的遗嘱只能处理属于自己一半的房产
    2、如果不立遗嘱,那么涉及男方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分继承;
    3、如果没有遗嘱,男方的四个孩子有权主张继承。

    查看全文↓ 2018-07-12 15:49:34
  • 147****1148

    根据《婚姻法》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夫妻一方死亡,一方跟子女、父母拥有相同的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查看全文↓ 2018-07-12 15:49:21
  • 131****4440

    再婚后去世,房子作为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由再婚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 没有遗嘱的除外。

    查看全文↓ 2018-07-12 15:49:15
  • 139****5619

    婚前财产,属于死者个人,和再婚配偶无关。
    死者死亡,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有遗嘱指定继承人,按照遗嘱执行,
    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子女,包括继子继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死者名下这个人财产住房,
    三方继承权利和继承份额均等。

    查看全文↓ 2018-07-12 15:49:07
  • 154****1547

    1、首先,要区分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而言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在世的夫妻一方先分得一半。
      2、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对于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及归去世一方个人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下:配偶、子女、父母,也即上述三类人平均分配,符合法定情形的,也可以少分或者多分。
      3、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分配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

    查看全文↓ 2018-07-12 15: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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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婚半年丈夫去世,婚前房产分配方法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男方再婚,今后的遗产,其女儿有继承权。房产属于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丈夫死后,应当由后妻和丈夫所有的子女平均分割房产,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继子女有事实抚养关系的,也与其他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因此,房屋作为遗产,应当由养女、亲生女儿和后妻平均分割,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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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婚家庭,老伴去世,婚前财产应该由原来子女继承,婚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没去世的老伴得到一半的继承权,余下的一半,由双方各自子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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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是指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购得的房产。婚前房产是夫妻一方出资所购还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所购的不同情况,这对房产增值后增值部分的分割至关重要。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也就比如说,一方婚前有一套房子价格为100万元,离婚时因市场因素涨到400万元,其中300万元就属于自然增值,在离婚时无论是自然增值部分还是婚前房产本身,都是属于婚前一方所有,不存在说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可以分给配偶另一方这一说,在法律上也没有这样的规定。《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二)中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解释三》第五条规定是对“孳息属于物的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则的诠释,同时也避免了实际中财产收益是否属于“投资收益”的纷争。即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二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问,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的自然增值属于物的所有人,也就是说,该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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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房本上有比例,按照比例分,如果房本没有比例,按各一半分割。即使你有确凿证据证明是为了结婚而全款买房,法院依然会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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