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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能利用吗

153****5065 | 2018-07-12 19:27:25

已有5个回答

  • 158****9178

    公摊本来就是业主集体使用啊
    公摊面积为:公摊
    1. 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 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为:
    1. 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 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 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其中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需要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之后的建筑面积。

    查看全文↓ 2018-07-12 19:28:49
  • 143****9558

    不可以的,这么做一方面侵犯到公共利益,更主要的是容易造成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因此**好不要这样做。

    查看全文↓ 2018-07-12 19:28:37
  • 135****7986

    房屋设计上,每处部位都有它的专业用途。例如电表、水表柜子前通道,人家抄表的人工作时要站立的;窗户前空地,物业服务要擦洗维护;走廊是人走路、搬家具要经过的地方、也是安全通道,发生火警全靠它逃生的。所以,没有闲着的、无用的公共部位的。即便全楼都同意了,不等于可以大家都可以合法放自家东西了。因为,提供公共服务的人,尽管不住在这楼里,但它要为你们工作,得有必要的落脚之处,不能视为“无用”的地方。

    查看全文↓ 2018-07-12 19:28:30
  • 137****7329

    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分摊原则约束开发商的有关商品房销售面积与公摊面积[2] 的法规主要有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及北京市2000年9月26日颁布的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其中北京市的规定明确了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不应计人的公用建筑空间。分摊原则如下:
    (1)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查看全文↓ 2018-07-12 19:28:23
  • 154****6227

    一、房产证上的面积是建筑面积,包含公摊面积和套内使用面积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
    二、套内面积
    全程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是由房屋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a.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橱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b.套内内部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c.不包括含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内部烟囱、通风道、管道井计入使用面积。
    d.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公式: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阳台面积+墙体面积。
    三、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公摊范围:
    a. 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b. 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和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高层在建设时,为了保证电梯以及消防设施安全,开发单位一般会在低于9层以下公共区域安装散热器或地热,这些公共设施单元楼所有居民都能享受到,因此在计算公摊面积时,用户均摊采暖设施面积。
    四、相关公式: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建筑面积×公摊系数
    公摊系数=建筑总公摊面积÷建筑总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查看全文↓ 2018-07-12 19:28:14

相关问题

  • 建设部:公摊面积计算出台标准(附全文)  自5月1日起,一直在百姓购房时引起争议的公共走廊、楼梯下空间等使用面积的计算问题,将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记者昨天从建设部获悉,刚刚颁布的《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因开发商多算分摊公共使用面积而引起的纠纷,制定出计算标准,从而让百姓在购房时心中有数,并降低开发商对消费者进行欺诈的可能。  据了解,在房屋权属证书附图中,要注明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在图上标注尺寸)和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但是,由于现行的《房产测量规范》中,缺少对部分内容的明文规定,也为部分欺诈行为提供了可能。不少百姓在购房时,尽管注意到了这一问题,但由于没有相应的标准,只有干吃哑巴亏。  该通知明确规定,必须由房产测绘单位对房产实施测绘。《房产测量规范》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暂按下列规定执行: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均按《房产测量规范》中多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定执行。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室外楼梯的建筑面积,按其在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  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北京青年报》 2002-04-10  附:《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  建住房[2002]7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房屋面积计算和房屋权属登记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房屋权属证书附图中应注明施测的房产测绘单位名称、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在图上标注尺寸)和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二、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房产测绘单位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的质量负责。  三、房屋权属登记涉及的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问题,《房产测量规范》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暂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房屋层高  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  (二)外墙墙体  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  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  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斜面结构屋顶  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四)不规则围护物  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五)变形缝  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沉降缝应计算建筑面积。  (六)非垂直墙体  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七)楼梯下方空间  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八)公共通道  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九)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均按《房产测量规范》中多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  (十一)室外楼梯的建筑面积,按其在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  四、房屋套内具有使用功能但层高(高度)低于2.20米的部分,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应明确其相应权利的归属。  五、本通知自二○○二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我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建设部网站 2002年4月10日  谢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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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买房前要先多看、多跑、多选、多问、多比较,同时还要多征求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后,根据你的需要,确定买哪一类的房型、面积、价位、层次、区位的房屋。签定协议后,不要再和别的房子比较。否则会引起不必要的烦恼。有句俗语:买不尽的便宜吃不尽的亏。高层房屋有电梯也有安全通道楼梯,公摊面积肯定会大于多层住宅,加上你说的多阳台,看上去好象是小了一点。阳台面积不是公摊面积,是你的房屋使用面积。开发商开发多阳台的房子是为了节约土地和成本。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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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层楼房的公摊面积大于多层。高层公摊系数一般在0.18-0.26之间,而多层的公摊系数则在0.11-0.16之间。不过每个楼盘甚至楼盘中每栋建筑的情况都不一样,因此公摊面积还是需要实地测量,具体要根据房子的使用功能和相关配套情况来定,没有明确的范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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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摊面积是指楼栋上的电梯、楼梯、走廊等等,小区门口的空间不是公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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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摊面积,大家都知道。收房时,你有关注过公摊面积吗?小区公摊面积过大、公摊面积乱收费,在买房时,购房者们或多或少都会注意到这些问题。 但买房后,人们比较忽视,也是比较糟心的是,你在自己不能支配的面积上花了几万甚至几十万元,小区物业却有可能在业主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你们的公摊面积赚大钱。 什么是公摊面积?相信大部分买房者都知道,并且对此有过深究。公摊面积是指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据了解,楼层越高,公摊面积越大,**高可达到24%,这样算起来,购房者花在公摊面积上的钱还是一笔不小的款项呢!那么买房时哪些面积是公摊面积?哪些又不应该算在公摊面积里呢? 公摊面积主要有: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共用墙体等等,除此之外,这些不会包含在公摊内:仓库、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管理用房等不会计入公摊。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谨慎,毕竟每平米都是钱。 公摊面积越小,意味着得房率越高,业主花在不可支配面积上的钱也较少,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公摊面积过小,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整体的美观和居住的舒适度。相反,得房率越高代表公摊面积越少?不尽其然。因为其中还牵扯到赠送面积,如果将赠送面积计入套内面积,得房率自然就“拔高”了。零公摊也是这个道理。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那么重点来了,买房时,好不容易把公摊面积的纠结完,买房后,公摊面积还不让业主省心,怎么回事呢? 走进小区,想必大家都会看到这样一些现象:小区公共道路变成停车位、电梯(楼顶、外立面、楼梯间)到处是广告,公共部分如小区大堂设置了自动贩卖机或快递取件机、小区内有商品推销点、业主共有的游泳池尽是外来人,这些在给业主们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小区的道路日渐狭窄,广告单、垃圾随处可见,外来人员频频出入小区存安全隐患等。 先不深究这些利弊,重要的是,在物业提供的这一系列的便利中,小区物业从中收取了高额费用,而这部分收益正是利用业主们的公摊面积而赚回的。这部分费用**终归向哪里了呢?你知情吗? 依照《物权法》第72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也就是说,既然公摊面积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那么利用公摊面积经营所取得的收益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如果要经营,需要征得业主的同意,并把营业收入公开,而这部分收入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委员会监管。 另外,不可否认的是,物业公司对这部分的公共收益上也享有部分权利,因为物业公司毕竟在招商或者经营的过程中投入了一定的成本,到底是基于“物业”管理,还是委托合同,也需要双方明确,进而更好地协调利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