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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物业费什么时候发

136****3336 | 2018-07-12 19:30:53

已有5个回答

  • 145****6010

    暂时无法提取公积金交物管费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查看全文↓ 2018-07-12 19:31:59
  • 151****1933

    您好
    1.《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2.物业费收款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4.房屋所有权人账户余额不足,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提取时限: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额度:实际支付的物业费,**高不超过每年2600

    查看全文↓ 2018-07-12 19:31:52
  • 137****4749

    问: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以前的物业服务费?
    答: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2012年1月以后发生的物业服务费。2012年1月以前的物业服务费不可以用住房公积金支付。

    问:职工是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手续?
    答: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业务采取规定时间集中受理方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集中受理此项业务,即每年的一月、四月、七月、十月集中受理。如果职工错过了当季受理时间,可于下季度再申请办理。

    问:除申请人以外,还可不可以提取家庭其他成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
    答:申请人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经共同提取人书面同意,可以申请提取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申请人的配偶。

    问:职工每次申请提取的金额如何计算?
    答:申请人(及其共同提取人)每月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高不超过实际需支付月物业服务费的50%,且每次提取用于支付不少于6个月、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提取金额见角进元取整数。(例一:月物业服务费为120元,则每月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超过60元,一次申请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为360元,**多不超过720元。)(例二:月物业服务费为100.8元,则每月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为50.4元,一次性提取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见角进元取整数后为303元。)

    问:可不可以提取现金支付物业服务费?
    答: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方式,资金直接划入物业公司账户。

    问: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的具体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答: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向申购地或房屋所在地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受理部门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准予提取审批单;不准提取的,受理部门应当说明理由。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审核批准后,提取人凭准予提取审批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的建行区、县支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转账手续。
    问:今后是否需要每个月都到有关部门去申请办理?
    答: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每半年一次提出申请 (即两次提取申请的间隔时间不少于半年)。

    查看全文↓ 2018-07-12 19:31:46
  • 138****5887

    缴纳物业费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查看全文↓ 2018-07-12 19:31:39
  • 155****8108

    公积金无法用来缴纳物业管理费。
      提取申请条件不一样,具体可以提取的额度不一样。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查看全文↓ 2018-07-12 19:31:32

相关问题

  • 住房公积金不可以申请提取缴纳物业费。  根据我国颁布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或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经办人应当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封存是指职工种种原因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帐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应予封存,封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为封存户。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主要情形为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或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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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件第十五条: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2、办理转移程序填写公积金转移凭证,提供对方账号、单位全称、承办银行全称及转移人身份证和联系电话即可。

    全部5个回答>
  • 原来是上海、山东等地,可以提取公积金交物业费。这次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也规定了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交物业费。估计在不久后,全国绝大部分省市都可以提取公积金交物业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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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一般从购房人验收房屋,签字认可后,开始计取物业管理费;也有物业管理公司以住户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始计取管理费的。如果购房人在购房时,开发商与购房人双方对物业管理费计取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有的开发商在卖房时承诺免第一年物业管理费,就属于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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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离、退休的;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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