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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属于公摊面积吗

146****8713 | 2018-07-12 20:12:25

已有5个回答

  • 155****6182

      地下室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 .2米以下的,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此外,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结构层在2 .2米以下,也要算二分之一面积。
      还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 .1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 .1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新规颠覆了地下室、半地下室不计算面积的旧规范。

    查看全文↓ 2018-07-12 20:13:30
  • 141****0793

    算的。按照新版《规范》,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米以下的,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结构层在2.2米以下,也要算二分之一面积。还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这样一来完全颠覆了地下室、半地下室不计算面积的旧规范。

    建筑面积还包括:

    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

    建筑面积+结构面积=结构面积+辅助面积+套内使用面积

    (1)建筑面积:指建筑物长度、宽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积再乘以层数。它由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组成。

    (2)使用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3)辅助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活动所占的净面积的总和,例如居住建筑中的楼梯、走道、厕所、厨房等。

    (4)结构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的墙、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

    依据不同的使用目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以下几类:

    1、依据对建筑物建筑面积的组成部分可划分:

    总的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

    2、依据是否产生经济效益划分:

    可收益的建筑面积、无收益的建筑面积、必须配套的建筑面积(无收益部分)

    3、按建筑物内使用功能不同划分:

    住宅功能的建筑面积、商业功能的建筑面积、办公功能的建筑面积、工业功能的建筑面积、配套功能的建筑面积、人防功能的建筑面积。

    4、按成套房屋建筑面积构成划分:

    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

    查看全文↓ 2018-07-12 20:13:26
  • 151****0270

    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公摊的计算公式
    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原则: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者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也就是说,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减去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整个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公摊的基本原则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基本原则是: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2、为整栋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栋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3、公用建筑面积按面积比例分摊,公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分摊的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查看全文↓ 2018-07-12 20:13:16
  • 143****8178

    建设部颁发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中明确规定:
    第六条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公用面积
    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公共用房和管理的建筑面积,
    2、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计入公共面积的部分。

    查看全文↓ 2018-07-12 20:13:09
  • 142****2113

    一般地下室分摊的部位有一个原则就是:地下室中凡是属于为全幢房屋服务的部位,如电梯井、3级生化池、水泵房、配电房、弱电室等都要单独计算出建筑面积然后加到地上部分的建筑面积一起进行全幢分摊的。
    先要确定公共部位名称及其实用性质(公共部分为谁服务则谁来公摊),

    共有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 电梯井、楼梯、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层(间)、公共门厅和走道、地下设备间、值班警卫室等共有部位的面积,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如车库、自行车库、会所或俱乐部、仓库、人防工程等);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设备间等,均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2. 套(单元)与共有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的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通常地下的送排风机房只为地下层本身服务,所以通常作为地下部分公摊;

    竖向交通核(楼梯、电梯及管道井)作为全楼公摊部分;

    查看全文↓ 2018-07-12 20:12:56

相关问题

  • 建设部颁发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中明确规定:第六条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公用面积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公共用房和管理的建筑面积,2、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计入公共面积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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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下室算不算面积在**初签订合同时会有相应的标注,合同上如果注明有地下室的部分就是有公摊面积的,地下的公摊面积在40%左右,地下室的公摊也是比较大的,我们的购房者在购房的同时要先了解清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全部3个回答>
  • 建设部颁发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中明确规定:第六条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公用面积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公共用房和管理的建筑面积,2、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计入公共面积的部分。

    全部3个回答>
  • 先要确定公共部位名称及其实用性质(公共部分为谁服务则谁来公摊)共有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 电梯井、楼梯、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层(间)、公共门厅和走道、地下设备间、值班警卫室等共有部位的面积,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如车库、自行车库、会所或俱乐部、仓库、人防工程等);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设备间等,均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2. 套(单元)与共有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的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通常地下的送排风机房只为地下层本身服务,所以通常作为地下部分公摊;竖向交通核(楼梯、电梯及管道井)作为全楼公摊部分;设备间按使用性质具体情况具体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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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下室公摊面积50%如果已经通过了审批,对于业主来说,如果认为面积存在有误差,可以通过委托专业的机构出具测绘报告,误差太大的情况之下可以和开发商进行协商或者是寻求法律的帮助。当前我国对于地下室的公摊面积大小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要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之前,对于相关部分做好约定,并且写在购房合同当中。针对于公摊面积主要包括两大部分,涉及到被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比如说电梯间、楼梯道、设备间以及公共的门厅和过道,此外针对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也都在公摊面积的当中,但如果说是独立使用并且用于销售或者是出租的地下室是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当中的,而且如果是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在公用建筑面积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