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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可以占用吗

154****9993 | 2018-07-13 02:10:29

已有3个回答

  • 151****0775

    你们小区有物业,你可以向物业举报,有业委会可让业委会代表业主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恢复原状,对于杂物,你可以以侵犯相邻权中的通行权(影响你通行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

    查看全文↓ 2018-07-13 02:11:22
  • 145****1396

    《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查看全文↓ 2018-07-13 02:11:14
  • 141****8182

    按照规定首先找业主委员会解决,委员会不管可以找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不管可以找房管局,**后可以向法院起诉或信访局信访。

    查看全文↓ 2018-07-13 02:11:07

相关问题

  • 在现在的小区里,违章搭建,私占公共用地的事情时有发生,作为一个文明的公民,我们应该理性维权。 1,向物业反映投诉,要物业限期处理。并且留好证据证明。在违章前期处理比后期更好。2,物业不作为的话,向居委,街道,甚至住建局反映。并且留好投诉回执。3,向地区城建,城管和市政12345热线反映,要求处理。并可以通知媒体跟进。小区违建物业责任**大。现在许多地方的小区物业,要管好小区装修和违建是比较容易的。装修一般都要报建才能放行的,如果物业不开这个口子,哪儿可以装修,不报建材料都进不来,就谈不上违建了。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所以你对此是享有权利的。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根据以上规定,可以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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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让物业调解,调解不成就起诉。起诉也是先调解,毕竟邻里关系对后期的生活影响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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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找物业,现在国家把权力下放到物业了,物业说没有执法权就是推脱责任,可以找消防通知物业,还可以找房管局投诉物业不执法管理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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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严格来说,算。出了进户门,都是公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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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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