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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可以使用吗?公摊面积能不能个人占用?

132****3426 | 2019-09-03 18:11:40

已有4个回答

  • 136****6331

    在现在的小区里,违章搭建,私占公共用地的事情时有发生,作为一个文明的公民,我们应该理性维权。

    1,向物业反映投诉,要物业限期处理。并且留好证据证明。在违章前期处理比后期更好。

    2,物业不作为的话,向居委,街道,甚至住建局反映。并且留好投诉回执。

    3,向地区城建,城管和市政12345热线反映,要求处理。并可以通知媒体跟进。

    小区违建物业责任**大。现在许多地方的小区物业,要管好小区装修和违建是比较容易的。装修一般都要报建才能放行的,如果物业不开这个口子,哪儿可以装修,不报建材料都进不来,就谈不上违建了。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所以你对此是享有权利的。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根据以上规定,可以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处理。

    查看全文↓ 2019-09-03 18:13:33
  • 133****7043

    你说的应该是公共面积而不是公摊面积,这个私人应该是不能占用的,如果有人占用你可以向小区物业公司反应,物业公司应督促拆除,如果物业公司管不了,你可以向有关主管单位反应或投诉,肯定有人管的

    查看全文↓ 2019-09-03 18:13:20
  • 133****4339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商品房公摊面积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和使用的,公摊面积是不允许私自侵占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查看全文↓ 2019-09-03 18:13:11
  • 146****0374

    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分摊原则约束开发商的有关商品房销售面积与公摊面积[2] 的法规主要有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及北京市2000年9月26日颁布的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其中北京市的规定明确了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不应计人的公用建筑空间。分摊原则如下:
    (1)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查看全文↓ 2019-09-03 18:13:04

相关问题

  • 从规定上是不允许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监管不严,如果在公摊面积里,与有直接利益相关者协商达成一致后,存在私人使用的情况。如与邻居商量好了,在楼道里堆放杂物等。

    全部4个回答>
  • 不能用公摊建筑面积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在日常使用中,一般也简称公摊面积或公摊。一般来说,高层的公摊系数在0.18~0.26之间,多层的公摊系数在0.11~0.16之间。 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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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然有效了,难道您不知道房子说的都是建筑面积吗?建筑面积当然都不套内的面积小了,这个大家都知道的,法律是不会支持您的!

    全部6个回答>
  • 房子公摊面积有规定,具体规定如下:业内默认的标准为:6层以下低层商品房的公摊系数一般为12%左右,11层左右的小高层商品房的公摊系数为20%左右,18层以上高层商品房公摊系数为25%左右,超过25层的商品房上约为30%。 公摊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面积有: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房屋公摊面积,即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全部4个回答>
  • 你们小区有物业,你可以向物业举报,有业委会可让业委会代表业主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恢复原状,对于杂物,你可以以侵犯相邻权中的通行权(影响你通行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