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政策法规 >详情

怎样写房改房维修基金申请

154****8678 | 2018-07-14 01:06:13

已有3个回答

  • 157****4966

    先提出书面申请报物业,物业对你的实际情况进行查勘并作出修理的方案以及预算书,可能多于规定金额需要业委会同意签字后方可动工,至于结算,物业会一般情况下在完工后结算单请第三方审核后到相关银行从你们的维修基金拨款给物业。

    查看全文↓ 2018-07-14 01:09:11
  • 151****1421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查看全文↓ 2018-07-14 01:08:45
  • 143****2572

    不少购房者购房后被告知需要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面对这样一项费用,多数业主表示非常陌生。那么神秘是房屋维修基金呢,维修基金怎么算呢?什么样的情况下能提取使用呢?业内人士表示,房屋维修基金实为为房屋专项维修基金。
    是由业主共同决定,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的专项资金。房屋维修基金只能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那么,房屋的共用部分、公共设备有哪些,如何申请房屋维修基金呢?业内人士称,依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的承重墙、梁柱、楼板、屋顶及户外墙面、楼梯间、门厅、走廊通道均属于房屋共用部分;
    而路灯、消防设施、绿地、排水设施、物业管理用房、公益性文体设施等都属于房屋公共设施设备。而一旦这些公共部位、公用设施在保修期满后进行维修、更新、改造,便可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在使用房屋维修基金时,有业主大会的,可由业主文员会提交申请;无业主大会的,可由物业提出申请;二者都没有的,可由业主代表提出申请。那么,维修基金怎么算呢?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首期维修基金按照下列标准交存,无电梯的房屋,房屋维修基金按每平米35元交存;
    有电梯的房屋,按每平米65元交存。出售公有住房的,从售房款中提取30%交存。值得注意的是,二手房交易时,也要注意房屋维修基金的过户。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房屋转让双方持双方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以及房屋维修基金存缴凭证,便可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不可图省事,以免事后麻烦。

    查看全文↓ 2018-07-14 01:08:24

相关问题

  •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园雅小区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于20**年入住验收使用至今已长达十年之久,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已经老化破损,处于瘫痪、半瘫痪中,存在着很大的安全危机,近期消防系统运行已完全瘫痪,如:火灾自动报警控制不能直启联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压不够,烟感、温感、声光报警消防广播不能正常运行,消防联动控制柜完全不能运行,控制系统因老化失灵,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控制功能,发生过安全事故,通过北京朝阳公安消防局多次检查消防控制系统,因正常磨损到了使用极限,根据(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北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标准》已进入大修改造年限。  现由“北京zz工程有限公司”为门禁控制系统维修改造单位(企业资质国家一级)(小区办备案) 工程总金额为524477.48(元),1号楼-2号楼建筑面积为47461.41(平米)。工程费用分摊标准为:工程总金额÷建筑面积=11.04(元/平米)  详细情况可到南、北楼大公告栏查看  特此公示  zz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z物业管理分公司  园雅管理处  20**年10月**

    全部4个回答>
  • 单位对已售公有住房共用部位、设施进行维修,可向市住房保障办申请动用住房基金,申请时提供:1.单位申请动用住房维修基金的函;2.银行对账单;3.工程预算书;4.负责维修单位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办理地址:广州市政务中心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业务窗口(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6楼)。

  • 亲,会拖垮你的,国五条后你要20%的税,要你付,给我我哪怕不要拿破房子

    全部2个回答>
  •  一般情况在拿到这个房的时候就应该教房屋维修基金的,因为如果不交这一笔钱的话,自己就拿不到准入许可证,也就是契税证,要补土地收益金。  如果不交房屋维修基金房子住可以住,但是自己只有使用权没有出让权。现在2手房交易的话 必须是要3证齐全。房产证,土地证,契税证。如果在银行贷款,有房屋买卖也就是相当于出让,所以银行会补收土地收益金。

    全部3个回答>
  • 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