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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没有评估房屋能拍卖吗

136****3941 | 2018-07-14 13:57:01

已有3个回答

  • 145****4713

    农村住房并非一定不能拍卖,虽然房屋没有权证,但这种情况在农村很常见,只要房屋本身不属于违建,并且购买人符合条件,都是可以拍卖成交的。

    查看全文↓ 2018-07-14 13:57:42
  • 146****2712

    如果对方对法院的判决没有异议的,那么你们的后续行为是有效的,如果对方不予配合,第一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如果强制执行困难,可以由判决法院的判决文书直接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查看全文↓ 2018-07-14 13:57:29
  • 148****7232

    你好,一般唯一一套房子是不能被拍卖的

    查看全文↓ 2018-07-14 13:57:20

相关问题

  •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法院也可以强制拍卖。但是法院拍卖时只是对房屋的现状进行拍卖,后续办理房产证事宜或者不能办理的风险由购买人承担。**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建法函[2012]102号)转发你们,请参照执行,并在执行中注意如下问题:一、各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既要依法履行强制执行职责,又要尊重房屋登记机构依法享有的行政权力;既要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也要防止“违法建筑”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房屋通过协助执行行为合法化。二、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三、执行法院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房屋登记机构认为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并作出书面说明的,执行法院应在30日内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参照行政规章,对其说明理由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撤销或变更《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书面通知房屋登记机构;理由不成立的,书面通知房屋登记机构限期按《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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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对方对法院的判决没有异议的,那么你们的后续行为是有效的,如果对方不予配合,第一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如果强制执行困难,可以由判决法院的判决文书直接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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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可以依法确定土地使用权,拍卖属于管理、安排使用的工作,那不是他们的职责,他们当然无权那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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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进行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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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唯一的房产,符合法定情形时,也是可以拍卖的。但本案情况比较特殊,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情况下,不能拍卖。法条链接:**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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