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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没有评估房屋能拍卖吗?怎么规定的呢?

153****7283 | 2019-09-25 11:11:09

已有5个回答

  • 158****4300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法院也可以强制拍卖。
    但是法院拍卖时只是对房屋的现状进行拍卖,后续办理房产证事宜或者不能办理的风险由购买人承担。
    **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建法函[2012]102号)转发你们,请参照执行,并在执行中注意如下问题:
    一、各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既要依法履行强制执行职责,又要尊重房屋登记机构依法享有的行政权力;既要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也要防止“违法建筑”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房屋通过协助执行行为合法化。
    二、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三、执行法院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房屋登记机构认为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并作出书面说明的,执行法院应在30日内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参照行政规章,对其说明理由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撤销或变更《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书面通知房屋登记机构;理由不成立的,书面通知房屋登记机构限期按《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9-25 11:14:43
  • 134****8286

    住用地的土地证有两种,一种是农村的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另一种是城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不知你的是哪种土地证。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证明你对这块宅基地有使用的权利,没有针对房屋的证件。农村宅基地上盖房需要经过审批,只有这个批示可以证明你是合法建设的。因为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是不能买卖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话,自建房屋肯定是不能过户的,因为自建房本身就没有审批备案,也就没“户”可过了。

    查看全文↓ 2019-09-25 11:14:35
  • 137****8108

    代管委托书不能进行抵押登记的。我估计你姐在抵押时玩了什么手脚才会导致今天的结果,你应该持自己的身份证到法院要求澄清事实才好……但你拍卖之初是否对此在法院进行过有关登记或主张,如没有,过了两年追诉期法院就不可能会受理了。

    查看全文↓ 2019-09-25 11:12:40
  • 141****3034

    当然可以出手了 只要买家同意怎么都可以 只要你的土地手续是真的 土地证是可以过户的 至于房产证 也不是不能办 你要到当地的房产管理局问一下办理的相关手续 当然 一个地方一个规定啦 要是有关系就更好办了 没有房产证 要是遇到政府占地 给你的补偿会少很多 总之 如果房子一时半会没有拆迁的可能 买家一般不会在意的 补充:看好土地的性质 个人私产

    查看全文↓ 2019-09-25 11:12:39
  • 156****7539

    一、国务院305号令有关装修评估补偿的规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305号令)第24条的立法释义明确了:1、条例的立法原意在评估时是不考虑装修的;2、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3、如果要对装修进行补偿,应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签订协议时协商确定。
    从上述解释可以看到:1、房屋拆迁评估中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是不含装修价格的;2、拆迁目的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时所选取的修正因素是不应包括装修因素的。
    各地在制定评估细则时,在确定房屋成新时以及进行市场法选取成交案例进行修正计算时均应将装修因素对成交价格的影响剔除。
    当然,我们应该认识到,国务院拆迁管理条例中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不包含装修因素,并不是指房屋建筑中的装饰部分工程。作为交付使用的建筑物必须达到装饰的验收标准方可交付。房屋**基本的粉刷、油漆、涂料等均应含在市场评估价中,只有住宅的二次装修、商业用房的装修改造等需要单独评估。

    查看全文↓ 2019-09-25 11: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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