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请问房屋电梯维修基金怎么交?

132****5413 | 2018-07-15 16:22:53

已有3个回答

  • 138****0694

    新房契税房屋维修基金:
      新建商品房住宅首期维修基金,房地产开发商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4%缴纳;购房者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3%缴纳。  
      一、售后公房维修基金缴纳  
      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和售房人按房款比例支付,电梯水泵基金和街坊养护基金都由售房人在房款收入中支付。  
      缴纳标准:首期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和出售人分别交付而组成。
      (1)根据市政府发布的1994、1995、1996、1998、1999公有住房出售方案规定:计算公式=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比例为多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6%;高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
      (2)2001年方案规定:购房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多、高层相同);出售人: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1.88元,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3.76元。

    查看全文↓ 2018-07-15 16:23:36
  • 148****4957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首期维修基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以购房款总额为基数,分别按以下比例缴存:
    (一)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按1.5%、购房人按1%缴存维修基金。
    (二)不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各按1%缴存维修基金。

    查看全文↓ 2018-07-15 16:23:26
  • 153****1415

    必须要缴纳,因为购房时按照产权证面积来收取缴纳公共维修基金,不管购房者住处是几楼,都需要缴纳公共维修基金。

    查看全文↓ 2018-07-15 16:23:14

相关问题

  • 各地市规定的租房维修基金价格不一碃埂百忌知涣版惟保隶,有按照高层、底层和建筑结构缴纳,也有按照购房总额百分之多少缴纳的,可以具体查询本地市房管局关于租房维修基金红头文件规定。

    全部3个回答>
  • 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全部5个回答>
  • 新房契税房屋维修基金: 新建商品房住宅首期维修基金,房地产开发商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4%缴纳;购房者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3%缴纳。 一、售后公房维修基金缴纳 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和售房人按房款比例支付,电梯水泵基金和街坊养护基金都由售房人在房款收入中支付。 缴纳标准:首期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和出售人分别交付而组成。 (1)根据市政府发布的1994、1995、1996、1998、1999公有住房出售方案规定:计算公式=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比例为多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6%;高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 (2)2001年方案规定:购房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多、高层相同);出售人: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1.88元,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3.76元。

    全部3个回答>
  • 应该交。维修基金使用条件: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3、特殊使用:(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全部4个回答>
  • 在一个住宅小区内,商品房保修期过后需要维修,回迁安置房同样存在需要维修的问题,不能说商品房交了专项维修资金就维修,回迁安置房没交就不维修,这将会影响整个小区的居住环境。若用商品房业主所交纳的维修资金去给回迁户业主修房,显然不合理。所以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不管是商品房还是回迁户应一视同仁,都要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即回迁户按同类商品房售价的2%交给开发建设单位,由开发建设单位在领取**后一批售房合同时一并移交房管局。

    全部6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