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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渗水找政府哪个部门

135****2807 | 2018-07-15 21:57:56

已有3个回答

  • 151****5351

      楼顶漏水,其维修应该由房屋建设单位或者是物业负责,对房屋建设单位及物业进行监督管理的政府的职能部门是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所在区县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俗称建委)。
      如果楼顶漏水问题,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有房屋的建设单位(开发商)责成建筑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超过质保期,由物业申请利用业主缴纳的住房公共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对房屋屋面工程负有维修义务的单位(开发商或物业)不履行维修义务,可以向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由其责令进行维修并进行处罚。

    查看全文↓ 2018-07-15 21:58:31
  • 136****1597

    找物业。让物业联系相关部门维修。
    房屋漏水质保期是五年
    质保期是指业主进户时拿到钥匙那一天起
    质保期内找开发商
    质保期外找业委会启用大修维修基金
    如没有交大修维修基金自己修
    房屋漏水原因主要有三种:
    一是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二是业主使用或装修不当;
    三是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
    依据漏水原因不同,相关的责任也有不同。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及《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如房屋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免费维修责任。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如因楼上业主装修或其他不当行为造成的房屋渗水,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损坏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作为侵权方除了停止侵权(如重做防水层)外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保修期满后,房屋内设施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漏水造成其他业主损失的,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属于公共设施造成的漏水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建议,邻里之间房屋出现漏水,双方应相互理解和相互配合,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分清责任,妥善解决问题;在房屋维修时,相邻人(楼上楼下、左邻右舍)应当给予配合,不得借故阻碍房屋维修。由于房屋装修时容易导致渗漏,**好聘请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装修公司承担,并在合同中明确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案。

    查看全文↓ 2018-07-15 21:58:21
  • 146****6159

    每一样东西都会有属于它自己的保质期,时间一久便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所居住的房子也是一样的。随着时间的流逝,房屋居住时间过长便会出现漏水的情况。当然也有一部分是因为自己使用不当而出现漏水。那么,出现漏水后我们应找那个部门呢?华律网作了以下资料。



    房屋漏水找哪个部门:

    第一步,找物业和开发商协商解决;

    第二步,找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局、质监局等)投诉和反映;

    第三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房屋漏水质保期是五年

    质保期是指业主进户时拿到钥匙那一天起

    质保期内找开发商

    质保期外找业委会启用大修维修基金

    如没有交大修维修基金自己修

    房屋漏水原因主要有三种:

    一是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二是业主使用或装修不当;

    三是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

    依据漏水原因不同,相关的责任也有不同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及《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如房屋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免费维修责任。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如因楼上业主装修或其他不当行为造成的房屋渗水,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损坏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作为侵权方除了停止侵权(如重做防水层)外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保修期满后,房屋内设施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漏水造成其他业主损失的,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属于公共设施造成的漏水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邻里之间房屋出现漏水,双方应相互理解和相互配合,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分清责任,妥善解决问题;在房屋维修时,相邻人(楼上楼下、左邻右舍)应当给予配合,不得借故阻碍房屋维修。由于房屋装修时容易导致渗漏,**好聘请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装修公司承担,并在合同中明确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案。

    在我们往后的生活中,若出现房屋漏水的情况我们应当弄清漏水的原因并第一时间寻求物业的帮助。如果是由于楼上住户使用不当造成漏水,我们应协商解决。若协商后仍不予维修的,我们应当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如您还有其它疑问,请咨询华律网律师。

    查看全文↓ 2018-07-15 21: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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