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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143****5509 | 2018-07-16 00:38:22

已有4个回答

  • 136****5745

    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的规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执行起来的时候,遇到了极大的麻烦,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来的房子,为什么离婚的时候就要分给女方一半?现在房子是一户人家的主要财产,如果要一分为二,那么唯一办法就是把房子卖了,但是卖了房子你就永远买不起了。正是因为类似的争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调整,下面是相关条款。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现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就看谁出钱多,就支持谁。如果男方出钱买了房,那么房子就是男方个人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房子未来的**部分同女方也无关,有人说老婆也参与还贷了,那么你就来证明你出了多少钱,你出多少钱就补给你多少钱,你能拿到的仅此而已,不会再多了。

    查看全文↓ 2018-07-16 00:39:27
  • 153****3647

    婚前个人财产所购房屋并且只有一方名字的,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双方名字的,则属于共有房屋,婚后所购房屋如无其他协议则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查看全文↓ 2018-07-16 00:39:19
  • 145****3315

    婚前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议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查看全文↓ 2018-07-16 00:39:10
  • 138****0430

    不属于共同财产,只算是个人财产

    查看全文↓ 2018-07-16 00:39:05

相关问题

  • 结婚前买房,并且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全部付清的,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结婚前付首付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是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的按揭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结婚后买房的,根据法律规定,是婚内财产,是共同财产应该一人一半分割。但是三情况除外,即婚后由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父母给自己的孩子买房子是父母给的安全感,所以规定在自己孩子名下也可以理解,可按照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认定为夫妻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①一方婚前财产。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③遗嘱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归一方的财产。

  • 你好,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分以下两种情况:指导意见: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希望能帮到您,望楼主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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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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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买房写一方的名字不一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考虑:1、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1)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一方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夫妻双方父母支付**,由夫妻两人共同还贷。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的话,则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产权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共同财产。2、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如果夫妻一方支付**款的钱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并且有证据证明资金来源,产权证上写的是自己的名字,那么就是其个人财产,否则就被视为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有协议的情况除外。(3)所购房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的名下,该不动产则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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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只写一方名字,且婚前还清贷款或者全款的,是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一方婚前签订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登记于首付的人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归登记一方,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债务。双方婚后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原则,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离婚时,夫妻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的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权益等,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