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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保障房怎么安置

135****6976 | 2018-07-16 13:54:10

已有5个回答

  • 133****2117

    苏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苏州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2、家庭收入符合苏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家庭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苏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苏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1、收入证明各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收入情况的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低保人员**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低生活保障证明;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收入情况的说明。
    2、住房情况证明单位或者房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者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留复印件)。无房户**相关证明材料。
    3、户籍证明和***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证明(单身人士除外)。

    查看全文↓ 2018-07-16 14:11:20
  • 155****1798

    1、动迁安置房它的价格通常比同小区内的商品房便宜很多。但是动迁安置房不能像商品房一样为开发商带来利润,新建动迁安置房也不上市销售,所以为了提高容积率,有些动迁房甚至设计成2梯6户或7户,而商品房则一般是1梯2户或2梯4户。因此动迁安置房的建筑设计就不会多考究,整个建筑的窗户可能不在一个平面,形成不规则的拐角或凹凸。
    2、户型设计也受到局限,有些户型的房间虽然号称全朝南,但实际上光照会被其他不规则或延伸出去的墙面遮挡。有些小区的动迁房的物业管理费比商品房低,相应地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也会有较大差别。已经具有一定购房实力的改善型、置换型的买房人对这些细节都会比较在意,不会单纯为了价格便宜牺牲居住品质。
    3、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产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产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

    查看全文↓ 2018-07-16 14:11:03
  • 137****8673

    较低收入
    住房困难家庭 市区5年以上
    城区2年以上 人均住房
    18平方米以下 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
    民政部门认定低保边缘家庭
    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低收入
    住房困难家庭 市区5年以上
    城区2年以上 人均住房
    18平方米以下 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
    中等偏低收入
    住房困难家庭 市区5年以上
    城区2年以上 人均住房
    18平方米以下 人均月收入1500元以下
    各街道的“住房保障窗口”常年受理,市住房保障管理核心适时保障。
    暂不受理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中一人户的住房保障申请。
    住房保障主要形式
    家庭类型 配置廉租住房 领取租赁补贴 实行租金减免 购买共有产权型住房 购买完全出售型住房 领取购房补贴
    较低收入
    住房困难家庭
    低收入
    住房困难家庭
    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符合条件的较低收入、低收入家庭,从申请之月起发放租赁补贴。
    住房保障相关资讯
    1. 住房保障工作坚持信息公开、阳光操作;三审两公示、摇号定房号;不予个别照顾、实行有奖举报的操作原则。
    2. 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规定、公告、通知,以及工作进展等详细信息,可登陆苏州房产信息网或到市住房保障核心公告栏查阅。
    3. 申请人应诚信申报,对有隐瞒、谎报、虚报、漏报家庭情况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 相关家庭提交正式申请后,应关注住房保障工作的相关信息,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得到保障。有关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查看全文↓ 2018-07-16 14:10:38
  • 138****7595

    1、购房申请人得具有苏州户籍;结婚后,夫妻双方均具有苏州市常住户籍。
    2、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具有苏州常住户籍。
    3、有苏州常住户籍的军人与烈士的配偶。
    4、有苏州常住户籍的单亲家庭的子女。
    5、其他由政府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

    查看全文↓ 2018-07-16 14:10:18
  • 157****8956

    第一,要查看安置房的房产证,产权人是谁,如果是多人的话,需要多人一致同意卖房。
    第二,如果没有房产证,一定要看拆迁协议以及其他手续,并在合同里约定协助办理房产证,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除了一般条款外,还要明确支付方式以及延迟交房等事项,**好找律师或者专业人士把把关。
    第四,**好将买卖协议进行公证,降低风险。

    查看全文↓ 2018-07-16 14:10:05

相关问题

  • 现如今,苏州仍有不少市民处在中低收入阶段,和疯狂上涨的房价形成了鲜明对比。当收入不足以让自己拥有一套房的时候,申请住房保障成了重要的选择。那么,苏州中心城区申请保障房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苏州住房保障又是以怎样的方式体现,一起来看看。 一、中心城区住房保障对象准入条件 1、具有苏州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含5年),现户籍在平江、金阊、沧浪区满二年;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 3、家庭收入为**低收入、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 二、住房保障方式 1、城市**低收入家庭以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和轮侯配租廉租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形式; 2、城市低收入家庭以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和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型、完全出售型、购房补贴型)等多种住房保障形式; 3、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完全出售型、购房补贴型类保障性住房的住房保障方式。 三、住房保障对象的认定 1、**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和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及其人员; 2、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850元(不含本数)以下且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家庭及其人员; 3、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220元(不含本数)以下且家庭年收入在4.5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家庭及其人员。 四、家庭住房面积的认定 1、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名下的,现有或五年内发生转移、拆迁的所有私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以及现居住的未折除无证建筑,购置的房改住房(含已转让或拆迁的)等均纳入家庭住房面积; 2、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住房面积÷共同居住家庭成员。 五、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1、家庭租赁补贴住房面积,以申请人家庭住房保障人员应有的住房保障面积减去自有住房面积的不足面积部分进行差额计发; 2、租赁补贴标准 **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人户20元,2人户15元,3人户12元; 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人户15元,2人户10元,3人户8元。 六、申请住房保障需要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诚信说明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家庭住保人员的经济收入情况等; 2、家庭成员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对象户籍情况审查表》; 3、家庭住房证明:私房产权证、公房租赁证、其他住房说明材料; 4、经济收入证明:**低收入家庭需提交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救济证》或特困职工家庭《救助证》;低收入家庭与中等偏低收入家庭需提交家庭住房保障人员的各类经济收入证明及材料; 6、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诚信填写《苏州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申报审批表》。 以上就是房小编为大家找到的**全苏州中心城区住房保障申请的内容啦!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 目前,苏州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如火如荼,形式多样,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梯度式实施的7种住房保障形式,努力确保困难家庭“居者有其屋”。 目前保障房的成交量支撑起了古城区的成交,那么苏州市民如何才能申请保障房呢?相信不是所有人都了解,本篇为您详细讲解。 一:申请条件 具有苏州市市区城镇户籍连续满5年,且苏州市中心城区户籍连续满2年的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时,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各地受理窗口 二:申请人向“住房保障窗口”正式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苏州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2.《苏州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申报审核表》; 3.《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对象户籍情况审查表》; 4.户口簿、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5.《房屋所有权证》《公房租赁证》《房屋租赁协议》等住房证明材料; 6.低保、低保边缘提交《救济证》,特困职工提交《救助证》; 7.各种收入类证明; 8.需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中,属证件类的,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住房保障窗口”按现行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申报的家庭情况及提供的材料,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正式受理,发给受理通知单。 (四)街道办事处、区、市相关部门逐级进行审查,并进行社区公示、媒体公示。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向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发给住房保障对象确认通知单,并组织实施相应的住房保障方式。

  • 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每部起诉到法院解决,**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3、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发,果如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实现购房母的了,只能主张债权了;4、在购买房等待过户的漫长时间内,也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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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供应对象。本年度购买保障性住房供应的对象是城区范围内的,2011年6月30日(含)前在各街道受理窗口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并获批准,具备购买资格的申购家庭(含往年申请并保留资格未取得实际购房机会的申请家庭)。二、登记时间。纳入供应对象的家庭,如要求参加本年度保障性住房供应摇号,申请人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资格核准单等相关证件,于2011年9月30日之前到原申请受理窗口签字确认"参加本次供应摇号",逾期将视为放弃参加本次供应摇号。2011年9月15日前,已确认登记"参加本次供应摇号"的不必重复登记。三、供应摇号实行轮候制度。具体的房源配置方案和摇号方式,将根据确认登记"参加本次供应摇号"的家庭数量、房源**终筹集等情况确定,并在正式供应摇号前向社会公布。四、其他相关事宜1.供应价格。国家七部委《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明确要求:"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同时也明确要求:"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市政府充分了解中等偏低收入以下家庭的困难,在土地供应十分紧张、拆迁和建安成本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2011年度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供应价格经相关部门多次讨论研究,由3月2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确定,优惠面积内均价每平方米3190元,优惠面积外均价每平方米6000元,政府优惠基准价将采用小幅多调的方式,逐步调整到综合成本价。2011年的供应价格已于2011年6月1日在《苏州日报》等媒体公布。2.房源情况。计划供应800套,地点为金阊新城2010年保障性住房**二期,是高层建筑。3.优惠面积。购买高层保障性住房的优惠面积标准为:二人户56平方米、三人户73平方米、四人及四人以上户84平方米。优惠面积标准不作为应该实际供应购买的面积标准。实际供应购买的面积标准将根据房源套型情况和家庭人口情况,摇号确定。4.住房保障资格三年有效(自申请受理之日起计算)。住房保障资格每三年进行一次审核。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经审核具备购买资格的申购家庭,在此期间内可参加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摇号,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到期后须重新申请。2009年申请的家庭,本次供应摇号是**后一次机会,请尽量参加本次供应摇号。5.弃权家庭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摇中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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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对象准入条件:  1.具有苏州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含5年),现户籍在平江、金阊、沧浪区满二年;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  3.家庭收入为**低收入、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