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产税费 >详情

承租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

144****1372 | 2018-07-16 14:22:19

已有3个回答

  • 146****165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如果出租方出租的系集体土地,则由承租方按规定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定义: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二、征收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查看全文↓ 2018-07-16 14:22:56
  • 135****5741

    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查看全文↓ 2018-07-16 14:22:40
  • 138****1238

    根据相关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土地使用权属不明确的,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请结合具体情况确定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查看全文↓ 2018-07-16 14:22:30

相关问题

  • 对于一般的企业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不用计提的方式而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房产税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贷:银行存款有小部分企业通过计提的方式计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房产税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在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贷:银行存款

    全部3个回答>
  • 批准的日期以相关单位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明的日期为准!所以,一般以土地管理局批准的日期为准。关于满一年之后开始缴纳相关税收,则从一年以后的**后一天为限!比如批准日期是12月3号,则来年的12月31号。

    全部4个回答>
  •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限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大地税函〔1999〕34号文件的规定,对纳税人将房屋出租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未取得租金收入的,应由房屋的出租方(即产权人)先按照房产计税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待实际取得租金收入后再按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的房产税,已缴纳的税款多退少补。此外出租方(土地使用权所有人)还应按照房屋的占地面积乘以适用税额标准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各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按合同规定的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完税,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对于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按《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全部5个回答>
  • 这项费用完全取决于你们当时是怎么谈的,如果出租房不交,那么承租方一定要交,否则就属于抽逃税款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