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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离婚房子过户怎么办?

133****5837 | 2018-07-16 14:50:17

已有3个回答

  • 132****9138

    离婚后离婚协议上写明,男方得房子,男方答应两年内女方11万,房子是双方名字,离婚时贷款还没还清,当时答应两年内给清女方钱,但是因为不够只给了一部分,差不多三年才给清,钱没给清时,前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的,现在钱已经给清了,并且钱都是通过律师给的,女方现在不愿意签字,并提出要我多给一万五才来签字,现在我同意给了,她又还是总是找借口不来,房屋出租合同。请问女方这样我应该怎么办处理?我现在可不可以不给她多要的一万五?注:目前房子贷款我自己已经还清了。。很急。。。。。
    你可以以《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合同法解释(一)》第九条和《物权法》第十五条的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来请求他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过户登记义务的权利。
    不配合,那么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执行.
    法院起诉解决!
    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履行离婚协议,到时凭法院的判决可直接到房产部门过户。告诉女方她可能要赔诉讼费还是跟你过户算了。
    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根据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法院会向房产交易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查看全文↓ 2018-07-16 14:51:27
  • 141****3473

    离婚房屋过户即房屋所有权的变更,是指原房屋所有权人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为另一方所有的过程。离婚房屋过户是必须的,在离婚房产进行分割后,取得房产的一方需要在对方的协助下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才能**终确定房子的产权,保护自己的利益。

    查看全文↓ 2018-07-16 14:51:06
  • 152****2084

    过户的时候如果双方离异的话,那就要让双方到场。不管房本是谁,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结婚证)什么的. 很正常经常遇到. 不过房本写的是跟你买卖的那个人的话,你也可以办个假的未婚证明! 办假的不会出任何问题. 别人只是看一眼的不做什么记录的. 我在北京做房产的,做过四次都没出过问题!

    查看全文↓ 2018-07-16 14:50:47

相关问题

  • 如果是婚后购的房,可以凭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土地权证等,两人共同去房产交易中心的存量房变更窗口办理。没有多少费用,不涉及税收缴纳,但只能变更为你的名字。且必须双方到现场办理,带齐离婚一切手续证明文件资料和双方身份证原件。涉及还贷款的,还要去贷款银行办理转移贷款还贷人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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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发协助通知函给房管部门,这样你前夫不配合的情况下也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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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离婚时双方协议房屋归你所有,先协商解决,如无果,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过户义务。

    全部5个回答>
  •  离婚时按揭房如何处理:  (一)约定了按揭房屋归属的房屋如何处理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财产归属有约定且约定明确,离婚时,即使双方对按揭房屋的处理有异议,只要能举证证明双方约定了财产归属,处理这类按揭房屋都较容易,直接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即可,约定房屋是个人财产就归个人所有,约定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归夫妻共同所有。  若双方明确约定了归一方所有的按揭房屋,另一方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参与清偿贷款,这并不改变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离婚处理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还贷款是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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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房屋有贷款的,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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