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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完房产赠与后可以反悔吗

145****2954 | 2018-07-16 17:13:14

已有4个回答

  • 145****2306

    赠与方不是想撤销就可以随意撤销的,遇到以下情况,赠与方不得随意撤销:

    1、已对赠与合同做公证

    公证本质上来讲就是对法律行为、协议、合约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的证明,并且一经公证即具法律效力。赠与合同一旦进行公证,即可标明赠与人的赠与意愿清晰,所以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2、具备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的赠与合同

    不管是否经过公证、不论是否发生产权变更,赠与人都不得任意撤销。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查看全文↓ 2018-07-16 17:14:58
  • 152****6367

    如果没有合同是能要回的

    查看全文↓ 2018-07-16 17:14:31
  • 154****9634

    你好!赠与房产后后悔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是否能拿回房子!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房屋赠与后反悔可以要回房屋吗,分两种情况:

    1、赠与的房屋没有过户

    如果赠与的房屋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房屋在法律上依然属于赠与人所有,此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如果受赠人不同意,赠与人可以请求房产律师向受赠人进行法律教育和说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赠与的房屋已经过户

    由于此时已经赠与的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在法律上房屋的所有权已经由赠与人转为受赠人,所以不能随便撤销赠与,而且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公证或者具有道德、扶贫和救灾性质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之前是不得撤销赠与的,但这也不绝对,如果依据合同法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赠与人依然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网页链接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受赠人认为没有上述可撤销情形,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赠与人认为自己有权要回房屋,需要证明受赠人存在以上情形

    查看全文↓ 2018-07-16 17:14:17
  • 142****1348

    赠送房产已公证过户,无法收回。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由此可见,赠与合同是一方当事人无偿地给予他人财产的合同,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时才能成立。双方到公证处办理了赠与公证与受赠公证,应认定赠与房屋的行为依法成立。
    2、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赠与。如果已公证的赠与有法定可撤销情形,赠与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与。但如果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就丧失了撤销权,不能撤销。
    法定可撤销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查看全文↓ 2018-07-16 17:13:59

相关问题

  • 更名和公证的实质区别是:房产更名后所有权发生转移,而公证不能替代更名,即只办理公证不会发生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你说的公证有两种情况:1.遗嘱公证,立遗嘱人有权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撤销原遗嘱,也可以通过将房子转让给其他人的方式是遗嘱的内容失去实际意义;2.赠与公证,在公证后,虽然赠与人不能撤销公证,但如果没有及时更名,赠与人实际上是可以把房产再转让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受赠与人只能向赠与人索赔,无权向第三人主张房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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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没有上述情况的,是无法反悔的。除非受赠人同意不接受赠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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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但是要看双方当时订立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是有效的协议,女方可以根据协议规定提出反悔,但是男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协议没有法律效力,男方也可以要求女方执行协议,但是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议是否有效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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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已经赠与的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在法律上房屋的所有权已经由赠与人转为受赠人,所以不能随便撤销赠与,而且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公证或者具有道德、扶贫和救灾性质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之前是不得撤销赠与的,但这也不绝对,如果依据合同法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赠与人依然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受赠人认为没有上述可撤销情形,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赠与人认为自己有权要回房屋,需要证明受赠人存在以上情形,在调查取证方面若有困难,可聘请律师帮助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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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证后的赠与原则上是不能反悔的,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允许撤销,如果对方根据赠与合同要求履行,法院会支持对方的请求的。你父母认为你弟弟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可以要求你父母通过诉讼要求承担赡养费。关于举证的责任在你弟弟。司法实践中赡养的义务一般是通过给付赡养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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