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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的房子算是有房吗

156****7325 | 2018-07-16 17:39:49

已有3个回答

  • 141****9537

    (四)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不过你们可以去公证处公证,约定好该房屋的产权归属情况。公证后,就可以算成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了(前提是你需要争取到你男朋友的同意为好)。
    仅供参考,望采纳。

    查看全文↓ 2018-07-16 17:40:46
  • 151****5609

    首套房卖掉在买房算首套房需要看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二套房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4)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2010年5月26日,二套房贷认定有了明确的执行标准。作为"新国十条"的配套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文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建房[2010] 83号 ),对个人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二套房认定遵循“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原则。

    拓展资料
    首套房卖掉再买房需缴纳税费

    1、营业税:(税率5.55%)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规定,转让出售或者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仅有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

    4、测绘费:1.36元/平米;二手房交易手续费:住宅6元/平米,非住宅10元/平米;登记费:80元(工本费)、共有权证:20元。

    查看全文↓ 2018-07-16 17:40:38
  • 134****2025

    如果按卖掉,算首套房。
     一 **新首套房认定标准
      2014年9月39日,央行银监会刚刚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首套房贷利率为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倍对拥有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同时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下面为大家总结了**新的首套房认定标准
      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比例更多签单秘籍政策解读可关注房产经纪人第一微信号北京搜房经纪人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二 **新二套房认定标准
      由于认贷不认房政策的出台二套房的界定要简单些下面总结的条希望大家补充
      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查看全文↓ 2018-07-16 17:40:23

相关问题

  • 应分情况判断。  第一,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款,婚后仍由男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第二,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由甲方给予女方补偿。  附: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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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分配原则 (一)遗嘱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 (二)法定继承中实行优先顺位继承的原则 (三)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的原则 (四)照顾分配的原则 (五)鼓励家庭成员及社会成员间的扶助的原则根据你上面说的一,这个是遗产 二,可能要几个子女同时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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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因为办理遗产继承公证要提供的资料中有一项就是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产证。没有房产证需提供能证明那房子是死者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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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  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  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然而多个继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并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一直是个复杂的问题。比如,有的继承人要自己居住,有的继承人希望出租,收取租金;有的继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间小,有的继承人认为公共区域无人维护等,往往矛盾百出。  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  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有一些公租房,在原有承租人死亡后,同住同户口的继承人可以向房屋所属单位申请变更为新的承租人,继续承租居住该房屋。但有些公租房,已经不能变更承租人,理论上,原承租人死亡后,除配偶尚活着需要居住外,房屋所属单位可收回该房屋。  实践中,必须结合公租房的政策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和处理。  还有一类就是城镇居民购买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即所谓的“小产权房”,也不能继承。  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和政策,国家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更不承认此类房屋的产权。所以,此类房屋不属于继承法上规定的公民的合法财产,因此不能继承。  农村宅基地及上房屋  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可申请取得,而且有“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它的继承还关系到继承人的身份问题。  如果继承人和死者一样均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其继承死者的宅基地和房屋一般都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继承人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甚至已经成为城镇户口,因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其取得需要主体符合特定的身份,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同样,继承后如何真正实现居住、使用的权利,依然需要有关法律和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  现实生活中的情况远比上述内容纷繁复杂,仍要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况详细分析和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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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买房屋,那么应该有房产证。但是,如果是其他方式购买房屋,可能没有房产证。因此,建议在购买房屋前,先咨询相关机构了解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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