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房产继承 >详情

房屋灭失继承权还有吗

147****8121 | 2018-07-16 21:05:45

已有3个回答

  • 147****6543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诉讼的有效时效为两年。应尽快协商继承事项,否则,将来将散失胜诉权

    查看全文↓ 2018-07-16 21:07:54
  • 146****9079

    虽然争议的房屋已灭失,但是基于拆迁安置被拆除的,并非房屋本身自行灭失,对房屋的权利仍然存在,故应当支持确认原告享有对被拆迁的房屋继承权。

    查看全文↓ 2018-07-16 21:07:27
  • 148****4230

    争议的房屋已灭失,但是基于拆迁安置被拆除的,并非房屋本身自行灭失,对房屋的权利仍然存在,故应当支持确认原告享有对被拆迁的房屋继承权。

    查看全文↓ 2018-07-16 21:06:33

相关问题

  •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 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 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 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 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 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 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 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 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 ,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部13个回答>
  • 你续母死啦就归你啦

    全部11个回答>
  • 1、按照继承法规定,你爷爷的房子应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配偶、子女、父母;从你说的情况看,你奶奶已去世,长子也去世,现在要看这个长子是先于你爷爷去世的,还是后于你爷爷去世的,如果是先的话,那按照继承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长子应继承的份额应由其两个女儿来共同继承;如果是后于爷爷去世的,那就要按照**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另按照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的规定,由长子的配偶、子女来继承。

    全部4个回答>
  • 死者有遗嘱前提,需依据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遗产。

    全部4个回答>
  • 对农村父母的房屋,有继承权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