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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的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131****0833 | 2018-07-17 13:40:07

已有4个回答

  • 153****6676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
    (1)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政府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政府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
    (2)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当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行为时,按转移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课征一次性契税。
    (3)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课征

    查看全文↓ 2018-07-17 13:41:24
  • 157****7616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应缴纳契税的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赠与房产的契税也是要全额征收的。

    查看全文↓ 2018-07-17 13:40:47
  • 143****3701

    第二套房契税要全额征收,第二次购房契税3%征收标准:契税的税率为3%,不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查看全文↓ 2018-07-17 13:40:34
  • 156****7105

    契税按住房性质,买家购房套数来征收,70年土地使用权商品房买入,
    契税,买家首套买入90平米以下1%,90平米以上1.5%,
    二套房90平米以下契税1.5%,90平米以上2%,
    三套以及三套以上契税都是3%,
    50年或40年土地使用权商业房,商住房,不管买入面积和套数,都是3%契税。

    查看全文↓ 2018-07-17 13:40:22

相关问题

  • 房产用途 计税依据 税率经营自用 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额 1.2%出租房屋 房产租金收入 12%个人出租住房 房产租金收入 4%房产税的计税公式为:1、从价计税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2、从租计税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3、个人出租住房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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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的规定,因此,单位和个人购买房屋,应当按照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包括预售合同)时的签约日期并按照契税规定计算应纳税款。 按照税法的规定,契税纳税义务是从签订购房合同之时起就已经发生了,但是实务操作中,一般都是等到房管局办证,房产权属发生实质性转移的时候才交的。至于目前调整契税税率产生签合同与办证两个时点所对应的税率不同的问题,个人认为如果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应该是以签合同时的税率为准的。当然,各地方税局在实务中具体如何操作,应该咨询当地12366。或者再等等看有没进一步的解释文件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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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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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交清契税税款时,收税机关出具相关的凭证,以证明该房产为已税房。如果没有交纳契税的(免征除外),房地产登记部门是无法核发产权登记证书的。并不是付完房款就可以取得完税证明。对于购置房产而言,契税是在购置房屋时交纳的。在交清税款时,收税机关会交付两份凭证,一份是税单,类似于收据,税单上一般会有税务(财政)部门和收款国库(银行)的印章,这里,税单会有两联,一联为纳税人保存,一联需交房产登记部门用以核发产权登记证书只用;另一份就是完税证,大小较一张邮票略小一些,一般用于粘贴在房产证的首页,表示该房产为已税房产。如果没有交纳契税的(免征除外),房地产登记部门是无法核发产权登记证书的。契税的征收机关,原为财政机关,目前,某些地方已变更为税务机关(地税),也有些地方尚未实行变更交接,仍为财政机关。你可以向当地财税机关咨询。对于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无需契税完税证明(包括税单或者完税证,下同),只需购房合同、房产证、付款凭证、房屋买卖发票等。如果房产证尚未核发的,可能会要求提供契税完税证明。你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询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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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对于个人购买家庭 住房的(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面积为90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经拥有了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者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的结果,并且将查询的结果和相关的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的而且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的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该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的实有套数的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真实的,属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且将不诚信的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该按照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的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的结果,税务机关应该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四)具体的操作办法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除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且不实行契税新政策 条第二项之外,其余的地区均适用本政策。期房契税缴纳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规定,我省契税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征收机关申报并缴纳期房契税。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土地使用权出售或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期房契税计税依据。2.土地使用权赠与或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或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3.期房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交纳契税。4.期房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1)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期房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权的,应该按合同规定的期房总价款计征契税。(2)承受的期房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土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期房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期房相同的契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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