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房产公证 >详情

 交房后房产证迟迟不办怎么办

158****2562 | 2018-07-17 14:18:13

已有3个回答

  • 148****6849

    三种延迟原因
    1、开发商办备必要文件迟延或怠于履行通知义务而导致的启动办证程序迟延;
    2、购房人怠于递交办证资料及费用导致的递件迟延;
    3、房管部门审查办证资料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拖延而导致的发证迟延。
    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迟延办证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明确规定,开发商协助购房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假设开发商以测绘、权属登记迟延有第三方的原因为由,抗辩非属于开发商一方原因,要求免责的,不应支持。
    又因为房产开发商取得权属登记证是办证的前提,所以在取得权属登记证之前的迟延时间应归责于开发商。因此在办备测绘、权属登记之后,开发商应及时向业主披露具备办证条件的情况,通知业主向自己缴交其他的办证资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种解决办法
    一旦遇到因为开发商方面原因造成无法办理房产证或延期交房等现象的,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
    1.协商解决
    带上合同等,找开发商协商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分歧不大,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终处理方式,并由开发商对购房者进行赔偿。
    2.发律师函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开发商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对方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对方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比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赔偿,**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3.提起诉讼
    如果经协商和发函,开发商拒不解决问题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原则,即向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如果合同中对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包括起算日期、日利息、总数额等)已经做了约定,那么业主就可以按合同的约定要求违约金,追究发展商的违约责任。不过,如果没有约定就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计算违约金。计算违约金的起算日期分三种情况: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期限;
    2.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若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买房是个细活!从看房到拿到不动产权证(之前的房产证),这中间会经历很多关卡,稍不留意就可能导致不动产权证办不下来,因此我们在买房时一定睁大眼睛,小心谨慎!

    查看全文↓ 2018-07-17 14:18:48
  • 133****4944

    具体看购房合同上的约定, 一般开发商约定的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是交房后的365个工作日或者是720天,具体可以看下购房合同,如果开发商没有在约定日期内把产权证办理下来,那么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7-17 14:18:27
  • 142****1596

    1、协商不成,诉讼处理。2、对于延期交房你可以主张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情况选择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赔偿。3、具体采取哪种方式需要结合合同以及实际不交房理由进行判断。

    查看全文↓ 2018-07-17 14:18:22

相关问题

  • 出现交房延期的问题都可以推断为开发商的过错。对于预售商品房办理房产证义务的履行期限,应当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来确定,也就是“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全部4个回答>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而且根据该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在商品房交付后超过一年零九十天,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仍然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全部3个回答>
  • 具体看购房合同上的约定,一般开发商约定的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是交房后的365个工作日或者是720天,具体可以看下购房合同,如果开发商没有在约定日期内把产权证办理下来,那么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馨窝网。

    全部5个回答>
  • 一、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一)要求赔偿损失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二)要求解除合同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9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办证逾期一年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这就是说,如果开发商不按照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长达一年以上的,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全部5个回答>
  • 一、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一)要求赔偿损失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二)要求解除合同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9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办证逾期一年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这就是说,如果开发商不按照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长达一年以上的,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