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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不给开证明办房产证怎么办

157****5042 | 2018-07-17 16:54:19

已有3个回答

  • 137****6841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旦签订购买方和出售方都应受此合同约束,《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不仅负有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而且还应当承担转移标的物权的义务。因此《商品房买卖解释》也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负有向买受人交付房屋并转移房屋权的义务。根据其他相关法律与法规的规定,对于商品房权的转移,应当是以办理房屋权登记手续,取得房屋权证书为认定标准。   对于出卖人逾期办证行为民事责任的具体承担规定,主要包括:当事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队逾期办证违约金作出明确约定的,可以按当事人的约定认定及处理。党和私人之间对此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从公平诚信原则出发,由出卖人按照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商品房买卖解释》18条也规定了对出卖人原因造成办证逾期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责任形式为:   
    1、支付约定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违约金计算方法确定;   
    2、赔偿损失,该责任形式适用于买受人损失数额确定,且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或约定违约金低于损失的情形;   
    3、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已付购房款包括买受人支付的**款和银行按揭贷款。根据《解释》19条,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办证逾期一年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   值得思考的是:由于登记机关原因造成办证逾期的,买受人能否请求赔偿?笔者认为:对买受人损失应当坚持全面赔偿原则,其无辜遭受损失,出卖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办证机关亦不承担责任,买受人保护将出现真空,严重违背公平正义原则,故买受人可根据《民法通则》121条,请求登记机关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上,可以适用《解释》17条第3款,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查看全文↓ 2018-07-17 16:54:33
  • 148****6485

    一、房产证拖延不办主要有4种原因:
    1、因前期手续不全而导致大产权证无法办理。
    2、 如果已办理了大产权证,那么问题可能是办证时开发商要缴纳此前代收的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这部分资金总额很大,开发商资金可能一时周转不过来。
    3、 开发商在楼盘建设过程中,还有可能抵押土地或项目来融资,这也会影响办理大产权证和业主的分割产权证。
    4、 验收不合格、未缴纳配套费等都可能是房产证办不下来的原因。
    涉及到具体楼盘的原因,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查询项目五证办理情况,以及该项目的土地或房屋是否被抵押,再与开发商协调督办。
    二、拿不到房产证该怎么办?
    根据相关规定,买房人只有拿到房产证才能真正成为房屋的主人,但实践中,也会遇到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的情况,这时候该怎么办呢?以下是华律网小编收集到的关于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的分析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1、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
    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前述“规定期日”按下述方法计算:合同未约定的房屋权属证书取得日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计算。
    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因出卖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购房者未能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因此,因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导致房产证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包括:
    (1)、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
    (2)、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部分地区可以自行办理
    虽然向法院起诉可以解决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的问题,但是毕竟打官司耗时耗力,对购房者造成了巨大的负担。因此,目前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允许购房者自行办理房产证,以便及时解决房产证纠纷。
    比如《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明确了14种可以单方办证的情况,其中有两条关键:“预售人未在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或者未依预购人委托代为申请预告登记的,预购人提交规定的材料,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或者是“预售人未在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与预购人申请转移登记或者未依预购人委托代为申请转移登记的,预购人提交规定的材料,可以单方申请转移登记”。这意味着,一旦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定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市民可单方面提交相关资料到房管局办理。
    因此,如果房屋购买地对购房者自行办理房产证做出了相同规定,那么在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购房者可以自行办理房产证。
    需要提醒的是,即使购房者自行办理了房产证,这并不能改变开发商违约的事实,因此购房者还是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7-17 16:54:29
  • 137****6419

     业内人士表示,业主可以先了解一下情况,此房为什么办不下证?
      如果此房存在不可逾越的他项权,如抵押权以及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业主可以起诉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依据是《**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
    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的事实。如果能够办理,而对方拖延不办,业主则可以起诉要求办理房产证,并依合同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查看全文↓ 2018-07-17 16:54:26

相关问题

  • 一般来说,新建房屋开发商是统一为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然后给业主们开具相关收费发票。想知道开发商提前收取契税、维修基金是否作为办产权证之用,可以通过向其索要发票来证明。此外,业主可以自行办理分户产权,但需要开发商先办理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就是我们常说的“确权”。通过确权后,开发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这个过程只能开发商来办理,所以业主须确定开发商是否对一期工程进行了初始登记,这样才有利于房产证的办理!具体情况还是咨询下当地相关部门在做打算,避免浪费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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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无论是根据约定还是规章规定,您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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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无论是根据约定还是规章规定,您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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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协商解决我们可以将购房合同带上,自行去找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双方分歧不大的情况下,可达成一致相同的意见后,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终处理方式,并由开发商对购房者进行赔偿。(2)发律师函倘若自行协商无果的话,那我们可以委托我们的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这样可以起到催告和警示的效果,催促对方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比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赔偿,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3)提起诉讼倘若在发完律师函和自行协商都无果以后,开发商都拒不解决问题的话,那我们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原则,即向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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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产证拖延不办主要有4种原因:  1、因前期手续不全而导致大产权证无法办理。  2、 如果已办理了大产权证,那么问题可能是办证时开发商要缴纳此前代收的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这部分资金总额很大,开发商资金可能一时周转不过来。  3、 开发商在楼盘建设过程中,还有可能抵押土地或项目来融资,这也会影响办理大产权证和业主的分割产权证。  4、 验收不合格、未缴纳配套费等都可能是房产证办不下来的原因。  涉及到具体楼盘的原因,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查询项目五证办理情况,以及该项目的土地或房屋是否被抵押,再与开发商协调督办。  二、拿不到房产证该怎么办?  根据相关规定,买房人只有拿到房产证才能真正成为房屋的主人,但实践中,也会遇到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的情况,这时候该怎么办呢?以下是华律网小编收集到的关于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的分析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1、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  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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