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我是房东,我的店铺租给别人使用现在没到期她提前转让了那么得到的转让费我有权分享吗?

132****8778 | 2018-07-18 10:02:58

已有5个回答

  • 154****3706

    是您先违约,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查看全文↓ 2018-07-18 10:03:36
  • 155****7956

    本来就是无理的,除非你再接受房东店面的时候,你们的房屋协议没有到期,不给就行了,毕竟是你转让,和转让人谈的时候是你们谈,不要理房东就好了

    查看全文↓ 2018-07-18 10:03:30
  • 135****7140

    一般就算有转让费也跟房东没关系 转让费属于你个人的 因为你已经付他房租了 他没权利收转让费 。

    租金的参照标准一般是按店面的购买金额的百分之十到十五来计算的,也就是说如果是二十万的店面,可以租金到2000-3000的标准!当然,这只是基本上的情况来说,因为有些地段不同,也不一定是按照这个标准来收租金的,你可以参照你附近的那条街来比较,看看他们是不是也那么高的租金。

    房东要涨你租金,就要看你们是否有合同的约束了,如果合同上说明了按照每年的多少百分比来递增的话,他就没有道理了,你可以拿合同来来告他!如果是没有说明,或者说合同已经到期了,那么你就失去了优势,毕竟房子是他的,他想租也可以不租也可以,租多少也由他说了算。但是,如果他真的收了那么高的租金的话,你可以到房管局部门去检举,因为会产生一笔税收,房东租的越高,收他的税也就越高!对与房东来说也没什么好处!

    **后你还说了“转让费”,这个就是没有道理的了,这个店铺是你租下来的,因为房租要到期了,涨租金也就不说了,既然还收你的“转让费”就怎么也说不过去了,也没有依据也不合法!这个你可以拒付的,要收也是收取下一个租房的客人,那也要别人愿意!说白了,房东找那么多理由,就是房东不向租给你了。不然根本不可能出现那么苛刻的理由来!!!

    碰到这个事情,你到当地的房管局去咨询一下,另外如果有合同约束的话,也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遇上这样的房东没什么好说的。争一口气!

    查看全文↓ 2018-07-18 10:03:24
  • 147****8899

    你一开始没跟他在合同上谈好吗?你可以这样跟接你店的人商量:把你货转让价值多少,装修转让和店面转让分开,再签合同。
    意思是房东**多只能得到房租和装修转让费的百分之五十(这都是多的了),他不同意就找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找他们帮忙解决。

    查看全文↓ 2018-07-18 10:03:16
  • 138****3151

    不可能。所谓转让费,是别人接手你的门面,交给你的钱。其中包含了开店的门面装修费和门面未到期的费用。

    查看全文↓ 2018-07-18 10:03:10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