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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上用途为“住宅”,能否以商品房方式开发建设,以预售方式销售房屋?还是只能建设后自用?

134****6241 | 2018-07-19 00:48:20

已有3个回答

  • 153****7390

    1、一切以土地证为准,要求地物一致。
    2、如果追究,顶多追究办理人员的责任。因为土地性质为住宅,规划建筑物只能审批为住宅性质,不能审批商住。而办理出房产证,只能说明,办理过程中有错误或者其他事情导致情况发生,此时房产证属于无效证件。

    查看全文↓ 2018-07-19 00:50:06
  • 147****0677

    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可是商品房用途一栏是“商住”可能是开发商呈报审批地块建筑为商住两用性质了。
    只要土地规划许可证上写的用途为商住,不是开发商任意修改的,就没有问题。用途为商住说的是所开发的楼盘是既有商业又有住宅。因购买的是住宅,所以房屋只做住宅使用,如果购买商业,只做商业使用

    查看全文↓ 2018-07-19 00:49:52
  • 144****5512

    商品房属于住宅
    追问
    土地证上用途为“住宅”,能否以商品房方式开发建设,以预售方式销售房屋?还是只能建设后自用?
    有的土地证上用途为“综合用地”,与“住宅”有什么区别?“综合用地”能否以商品房方式开发建设,以预售方式销售房屋?
    追答
    参与商品房开发需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预售需要符合预售条件。
    综合用地指的是该宗土地上有多种用途,一般是住宅和商业的混合。

    查看全文↓ 2018-07-19 00: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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