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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需要什么条件

143****1102 | 2018-07-19 14:25:04

已有3个回答

  • 152****9122

    1、取得该社区某套房产的所有权且年龄达到18岁
    2、拥有为社区业主利益积极服务的热情
    3、**好熟悉或了解相关的法规制度

    查看全文↓ 2018-07-19 14:25:43
  • 135****9396

      第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以是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
      第二: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即可: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三: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十二月一日制定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查看全文↓ 2018-07-19 14:25:30
  • 156****2108

    筹备组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比例,确定委员的分布和人数(一般由5-15名成员组成),并实行等额或差额选举。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以采用下列办法之一予以产生:
    (1)筹备组直接听取业主意见,经汇总后提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2)筹备组向业主发放推荐表,根据得票多少,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筹备组书面公告业主到指定地点领取推荐表推荐,根据得票多少,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产生后,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书面公告。(沪房地资物〔2005〕60号)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建住房〔2003〕131号)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筹备组在业主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做好下列选举准备工作:
    1、公布选举的时间、地点,在投票日期七日前,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的方式将选票送达业主,并保存送达凭证;
    2、确定监票、计票、唱票及其他选举工作人员(监票、计票、唱票人员应当由非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其他人员担任);
    3、准备票箱和选票。
    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当选应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业主委员会选举时,经与会业主过半数投票权同意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若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业主委员会选举时,经与会业主过半数投票权同意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当及时就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投票结束后,采取公开验票方式,由唱票、计票人员在监票人员的监督下,认真核对,计算票数,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并由唱票、计票和监票人作出记录。
    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产生后,应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业主委员会备案的有关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备案。

    查看全文↓ 2018-07-19 14:25:16

相关问题

  • 原则上同一个封闭管理的小区作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联系不到的业主既不算认同票,也不算弃权票,只能算没有投票。只有投了票且投同意票的达到双过半才算有效。双过半即投同意票的业主数量占小区总户数的一半以上,投同意票的业主房屋建筑面积之和占小区总建筑面积的一半以上。一、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二、业主公约(1)除第一次业主大会以外,以后各次业主大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和主持人;(2)业主大会的职权;(3)业主大会的议案提交办法和对议案的表决办法;(4)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条件和产生办法;(5)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和选举办法;(6)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待遇和任期;(7)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程序;(8)业主的权利和义务;(9)《业主公约》的生效条件;(10)修改《业主公约》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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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都没有规定不允许,对于私权力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只要筹备组成员符合业委会成员的条件。另外长沙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二○一○年三月二日出台的《长沙市业主大会成立和召开工作指导程序》有明确规定“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被提名为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筹备组工作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筹备组从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全部3个回答>
  • 1.需要与小区物业进行一个协商,先成立一个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小组。2.业主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收到后会作出批复意见,知道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成立后要告知公司,让公司把全体业主的信息上报街道办事处。3.筹备小组开始拟好《业主公约》并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委员,之后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过批复业主委员会成立。4.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全部3个回答>
  • 您好,一,基本条件: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且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1、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3、分期开发的大型住宅小区,经已交付使用的过半数投票权的业主申请,区、县及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在分期开发期间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临时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义务与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义务相同。二,具体步骤:1,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2,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3,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4,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所需资料: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一式三份。(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三)业主委员会选票;(四)业主代表选票;(五)业主授权委托书;(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七)业主委员会章程;(八)业主公约;(九)其他相关资料。6,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组建及办理过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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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4.品行端正无劣迹;5.热心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