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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能提取多少

133****4597 | 2018-07-19 18:10:40

已有5个回答

  • 131****0019

    按照广州目前的规定,广州本地户口离职不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是外地户口离职可以把公积金账户的钱全部提取出来。

    查看全文↓ 2018-07-19 18:27:38
  • 152****2860

    可以提出来,只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即可。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查看全文↓ 2018-07-19 18:23:48
  • 131****4539

    可以提取,但是提去后上海的公积金账户将会被取缔,以后无法在上海再缴纳公积金。因此建议等离开上海后再提取。所需材料: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如退工单或单位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等)。流程:

    (1) 先开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

    (2) 提取证明开好携带所有材料去上海各区就近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另外:目前还不能使用上海的公积金冲抵外地的房贷。

    查看全文↓ 2018-07-19 18:23:25
  • 144****8930

    如果你是外地的,不管是离职还是在职,只要你有交公积金,可以去公积金中心,以租房的名义提取,一月2千会自动打到你卡里,外地的没有听说过一下提取的,如果是本地的,应该是退休后会返给你吧,如果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又是一回事了。

    查看全文↓ 2018-07-19 18:23:08
  • 153****3247

    只要符合提取的条件,带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的公积金办事中心办理提取就可以了。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查看全文↓ 2018-07-19 18:22:53

相关问题

  • 自己去办理吧,外地户口离开上海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手续也没那么复杂,公司提供离职证明,个人到建设银行申请,但是好像只能提取95%,5%是建行的手续费。我一个同事离职的时候是这样操作的。现在应该没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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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五)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九)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户口簿、提取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发生上述(一)、(二)、(三)项情形的,对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一次的话 **多能去出所有住房公积金的一半 第二次可以全部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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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贷款购房,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直到贷款还清为止,每套房屋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贷款的当年还款额。一次性付款购房,一次性购房需要在购房后一年内提供材料提取公积金,且只能提取一次。离职,如果离职后没有新的工作单位,离职一个月后可以办理。二、以下这三种情况下都是可以提前公积金的:1、一次性付款购房:一次性购房需要在购房后一年内提供材料提取公积金,且只能提取一次。2、贷款购房: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直到贷款还清为止,每套房屋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贷款的当年还款额。3、离职:如果离职后没有新的工作单位,离职一个月后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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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说明(自2015年4月15日起执行) 一、关于**高贷款额度调整1、购买首套住房。个人**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家庭**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保持不变,家庭**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保持不变。2、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3、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个人**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调整至40万元,家庭**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8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高贷款额度在4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保持不变,家庭**高贷款额度在8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保持不变。二、关于二手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年限调整低于5年(含)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长贷款年限仍为不超过30年。6年至19年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长贷款年限由不超过15年调整为35年与房龄之差。超过20年(含)以上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长贷款年限仍不得超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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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公积金里的钱能提取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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