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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二手房卖家要求所有税由我承担这合法吗?

133****3860 | 2018-07-25 20:12:03

已有3个回答

  • 152****2655

    合同约定不违法,但个税应由卖家承担, 中介都转移给买家,可以拒绝支付

    查看全文↓ 2018-07-25 20:47:43
  • 157****5101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交易费:3元/平方米
    2、 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查看全文↓ 2018-07-25 20:47:31
  • 155****9461

    羊毛出在羊身上卖给你贵几万 包后期的税费 一样的

    查看全文↓ 2018-07-25 20:47:15

相关问题

  • 具体分两种情况:1、购买没有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时,一定要先到房管部门查询其维修资金账户余额。查询时须携带产权人的身份证或房屋产权证。2、有些房屋在办理产权证时已经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此情况下:(1)如果账户余额不足30%,那就需要按现行标准补缴这块费用后再过户;(2)如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为首缴标准的30%以上,办理产权过户时,维修资金同时过户。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今后以下四项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1、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2、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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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商品房的土地使用都有年限的约定,如果实际“房龄” 较大,购房者可能会承担“提前支付房屋所占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费”的风险。虽然都没有明确表示在续期后收取土地使用费,但并不排除今后不会收龋因此,购买较大“房龄”的购房者在这方面将会承担一定的经济风险。其次,**好在有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签字的三方合同中明确注明房屋的“房龄”。“房龄”和房屋的有效使用年限有密切的关系。随着实际有效使用年限的缩短,相应地会产生一定的房屋维修费用,增加物业的维护成本,购房者的实际购房成本将增高。所以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在签订合同后如发现中介在签订协议过程中故意隐瞒房屋真实“房龄”,购房人有权要求中介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卖房者有存在恶意隐瞒房屋真实房龄的情况,严重损害购房者利益,则购房者有权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变更或解除购房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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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找物业管理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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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件事就是,赎楼,看银行那边要不要写提前还款申请。如果要就叫业主去银行先写,一个月以后你再去还款。如果有中介,**好在你交定金给业主后,让业主做公证给中介。

  • 您好!交税都是买方出的,要是您们自己协商的那就按协商好的交就可以了,契税:广东第一套房而满足以下条件交1.5%,如超过任何一条都需交3%(套内面积120㎡以下、建筑面积144㎡以下,评估单价低于6000元/㎡)个人所得税:有能提供上手发票而地税系统查不到原价的征收评估价全额2%,若能提供的或地税查得到的房屋原价的征收所得差额的20%(差额=房管所评估价-发手发票价-上手契税缴费-原购房价10%装修发票-银行利息发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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