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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购房用公积金贷款后,能申请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吗?

158****7126 | 2018-07-31 09:31:35

已有3个回答

  • 151****8037

    职工(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人或其配偶已办理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公转商贷款(均含组合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住房,或利用厦门市商业性住房贷款用于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建造、销(预)售住房或购买已取得土地房屋权证、具有完全处置权利、能在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的住房;
    (三)办理该笔住房贷款的银行为受中心委托承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厦门市分行、厦门银行);
    (四)该笔住房贷款尚未还清;
    (五)该职工尚未签约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
    二、办理方式
    到贷款银行业务网点办理。
    三、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
    (二)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还款代扣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四)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贷款若属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贷款银行业务网点申请;
    (二)贷款银行当场审核;
    (三)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签订协议。
    五、注意事项
    (一)用于购买办公用房、车库、店面产生的贷款不属于可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范围。
    (二)申请人签订《厦门市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协议书》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原来结存的余额可一并用于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后,不能再以非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原因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三)需先办理按年还贷的,办完按年还贷审核手续后,即可办理委托逐月提取还贷。
    (四)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每月提取一次,在每月20日前将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借款人的还款代扣账户内。由于单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和金额不确定,申请人应在每月代扣还款日之前及时查询代扣账户余额情况,如账户余额不足还贷时,须存入足够资金以保证按月足额还款,以避免代扣账户扣款不足造成贷款逾期。
    (五)有逾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委托人委托逐月提取还贷须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的,签订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协议的,将被终止委托协议。
    (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错误的,须按规定到开户银行办理信息更正手续。
    (七)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均应A4纸复印。

    查看全文↓ 2018-07-31 09:32:42
  • 134****1854

    申请逐月提取还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逐月提取还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无停、缓缴情况。2.主借款人必须正常还款两个月以上,且信用良好,申请时该笔贷款没有逾期纪录。3.逐月提取还贷的主借款人(含其他委托人)在办理提取还贷申请时,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里的应留足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缴存额度。4.借款人的还款代扣账户内应保证有足够偿还二期贷款本息的资金。
    在逐月提取还贷期间,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月应还贷款本息,不能再申请整笔提取冲抵本金,也不得以其他形式提取其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在逐月提取还贷期间,主借款人如需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的,应先办理终止委托逐月提取还贷手续,然后再办理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账还清贷款本息的手续。

    查看全文↓ 2018-07-31 09:32:20
  • 144****2989

    公积金提取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若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若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还需要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另外,缴存职工因故确实无法本人办理提取,代办人无法提供委托证明的,原则上由单位代办,但款项必须拨到缴存职工所在单位账户,由单位负责转付职工本人。

    查看全文↓ 2018-07-31 09:32:03

相关问题

  • 公积金冲还贷款两种方法1、年冲,即一次性还款法指每年一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一次性冲还贷后,每月的还款需要使用客户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2、月冲,即逐月还款法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冲公积金的贷款本息,而且还可以冲商业性的贷款本息。注意:如果客户选择一次性还款法的话就不能选择逐月还款法了,两者只能二选一。但是,如果今后想要改变冲还贷方式的话,客户只需到自己贷款银行办理变更冲还贷方式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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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后可以用公积金偿还贷款,但是进行申请的时间要在房贷办理下来且在还款一年后,借款人提交自己的相应信息,比如说购房合同以及房贷合同,到当地的公积金中心进行申请办理,可以把住房公积金账户当中的余额提取用于还贷,还可以直接办理冲还贷业务。所以无论是通过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购买房屋,在之后也能够利用公积金来偿还每个月的贷款。申请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需要之前办理贷款银行的同意,而且还需要是取得房产证的现房,对于一些购买期房的人群,需要提供购房合同。用于申请的人还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而且账户当中的余额足以支付贷款,并且账户在申请的时候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 可以的。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可以提取;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去公积金中心审核;等待提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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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公积金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自愿委托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公积金,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的个人银行帐户。

  • 积金系统筛查程序确实要同时筛查贷款记录和提取记录,为了支付租金而提取公积金,不会影响购房资格审核;即认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是否为首套房购买者,是以“购房提取记录”为准,而不是“租房提取记录”;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提取过公积金的,均不算在内,购房人可以放心。扩展资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 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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