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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是怎么交的(五年以上房龄,非唯一住房)

141****9156 | 2018-07-31 09: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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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1617

    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
    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查看全文↓ 2018-07-31 10:01:19
  • 143****0210

      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1)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户存储。
      (2)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3)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6.个人现自有住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为1人,在出售后1年内又以产权人配偶名义或产权人夫妻双方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第三条的规定,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以其他人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予免税。
      以上是优惠,
      不优惠的按财产转让所提纳税:
      =(评估价-购买成本)*20%

    查看全文↓ 2018-07-31 10:01:04
  • 142****9888

    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应交个人所得税=(实际成交价格-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20% 
    二套房买卖个人所得税是1%,可以由卖房人缴纳,也可以自行约定为买房人缴纳。加强对土地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税清算和稽查。加大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

    查看全文↓ 2018-07-31 10:00:04

相关问题

  • 一、看看这个你就明白了二、所需手续; 卖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注: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三、过户费用如下;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四、非常方便,你和卖方一同到当地政务大厅的房屋产权登记窗口办理,一般7日内办理完结。五、房屋买卖过户不用公证,双方直接过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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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0平方以下满了五年的房子,交易个税是见面的。其他的为1%个人所得税。

    全部12个回答>
  • 那就要看你当时买进房屋时什么样的价位、现在出售什么价位、如果是平进平出的话、那个人所得税可以选择按差额的20%缴纳。只要不是唯一、都查的出来的、只能说想办法尽量将税费减免到**低、只要查到了、不是唯一就要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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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三、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五、稿酬所得,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十、偶然所得,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你公司实际上没有缴纳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应视同现金发放形式,应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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