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消防管道验收标准是什么?有网友晓得吗?

153****5668 | 2018-08-06 18:52:06

已有3个回答

  • 153****9247

    你好,消防管道验收标准有以下几条。
    1.管路入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穿线之前,管口去毛刺。进入吊顶内敷设,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或采用焊接等其它加固措施。
    2.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查看全文↓ 2018-08-06 18:53:28
  • 142****0288

    室外消防管道验收规范:输送生活给水的管道应采用塑料管、复合管、镀锌钢管或给水铸铁管。塑料管、复合管或给水铸铁管的管材、配件,应是同一厂家的配套产品。9.1.3架空或在地沟内敷设的室外给水管道其安装要求按室内给水管道的安装要求执行。塑料管道不得露天架空铺设,必须露天架空铺设时应有保温和防晒等措施。9.1.4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位置、型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9.2给水管道安装主控项目9.2.1给水管道在理地敷设时,应在当地的冰冻线以下,如必须在冰冻线以上铺设时,应做可靠的保温防潮措施。在无冰冻地区,埋地敷设时,管顶的覆土埋深不得小于500mm,穿越道路部位的埋深不得小于700mm。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9.2.2给水管道不得直接穿越污水井、化粪池、公共厕所等污染源。检验方法:观察检查。9.2.3管道接口法兰、卡扣、卡箍等应安装在检查井或地沟内,不应埋在土壤中。检验方法:观察检查。9.2.4给水系统各种井室内的管道安装,如设计无要求,井壁距法兰或承口的距离:管径小于或450mm时,不得250mm;管径450mm时,不得350mm。

    查看全文↓ 2018-08-06 18:53:18
  • 156****5638

    消防管道验收标准:
    1、管材为钢管、铸铁管时,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
    2、镀锌钢管、钢管的埋地防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9.2.6的规定执行。卷材与管材间应粘贴牢固,无空鼓、滑移、接口不严等。您参考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查看全文↓ 2018-08-06 18:53:06

相关问题

  • 不知所云参考:《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控制器独立工作时:准确性、 实时性、 信息存储;系统主机接入时:控制器工作情况、信息传输功能;备用电源启动:准确性、实时性、信息的存储和恢复;系统报警功能:非法强行入侵报警;现场设备状态:接入率、完好率;出入口管理系统:软件功能、数据存储记录;系统性能要求:实时性、稳定性、图形化界面;系统安全性:分级授权、操作信息记录;软件综合评审:需求一致性、文档资料标准化;联动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消防联动等)参考:《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全部3个回答>
  • 消防验收规范标准: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898-2013《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084-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自动火灾报警设计规范》GB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338-2003《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25204-2010《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GB50222-201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12955-2008《防火门规范》GB14287.4-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GB16280-2014《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B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303-20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61-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39-201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81-2006《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50877-2014《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收规范》CECS154-2003《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GA98-2005《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GB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84-2011《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36-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消防应急灯应安放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者顶棚上提供疏散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应安放在走廊和墙体转角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疏散指示灯:

    全部3个回答>
  • 国家的可参考或执行各专业相关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等国家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标准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等。

    全部3个回答>
  • 呈文的仅有DB33/1067-2010《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国家的可参考或执行各专业相关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等国家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标准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等。

    全部3个回答>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并提供了评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新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扩建等建设工程竣工后实施的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消防验收的内容  消防验收的内容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应审查的资料包括:  a)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b)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c)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d)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  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e)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f)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g)消防设计变更情况、消防设计专家论证会纪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内容包括:  a)对建筑防(灭)火设施等外观质量进行现场抽样查看;  b)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  量;  c)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现场测试;  d)对消防产品进行现场抽样判定;  e)对其它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进行抽查、测试。  6 消防验收的评定  一般原则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应按照先子项评定、后单项评定的程序进行。  子项的验收检查评定  6.1.1 子项应按其在消防安全中的重要程度分为A(关键项目)、B(主要项目)、C(一般项目)三类。子项的名称、类别见附录A。  6.1.2 子项的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a)子项的抽样数量不少于2处,当总数不大于2处时,全部检查;防火间距、消防车道  的设置及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的形式和数量应全部检查;  b)子项抽查中若有1处B类不合格项,则对该子项再抽查4处,不足4处的全部抽查。  6.1.3 子项的评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a)子项内容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的,评定为合格;  b)有距离、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要求的内容,其误差不超过5%,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  能的,评定为合格;  c)子项抽查中,出现A类不合格项的,评定为不合格;有1处B类不合格项,再抽查的4处  均合格的,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有4处以上C类不合格项的,判定为不合格;  d)子项名称为系统功能的,系统主要功能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实现的,评定为合格;  e)消防产品经现场判定不合格的,该子项评定为不合格;  f)未按照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建设,造成子项内容缺少或与设计文件严重不符的,评定为不合  格。单项的验收检查评定  6.1.4 单项验收检查内容包括:  a)建筑类别、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b)建筑内部装修防火;  c)防火防烟分隔、防爆;  d)安全疏散与消防电梯;  e)消防水源、消防电源;  f)水灭火系统;  g)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h)防烟排烟系统;  i)建筑灭火器;  j)其他灭火设施。  6.1.5 所有子项评定合格,且满足下列条件的,单项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a)B类不合格项不大于4处;  b)C类不合格项不大于8处。  综合评定  消防验收的综合评定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应综合评定为消防验收合格;不符合其中任意一项的,综合评定为消防验收不合格:  a)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资料审查为合格;  b)建设工程的所有单项均评定为合格。  7 局部验收  对于大型建设工程需要局部投入使用的部分,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可实施局部消防验收。  申请局部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符合下列条件:  a) 与非使用区域有完整的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防火、防烟分隔;  b) 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c) 消防水源、消防电源均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d) 取得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各项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并保证其独立运行;  e) 消防安全布局合理,消防车通道能够正常使用。  7.3 局部验收的程序、方法及评定要求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