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咨询下交房的时候除了物业费还需要交其它费用吗?

136****3011 | 2018-08-07 13:57:49

已有3个回答

  • 147****5278

    物业费从业主应当办理入住时开始收取
      第一种情况:业主按照办理入住时间,按时办理了入住,物业费从业主办理入住时开始收取;
      第二种情况:办理入住时间已经过了,业主才办理入住,如果没有其他原因,是业主的原因推迟办理的入住,物业费同样应当从业主办理入住时开始收取;
      第三种情况:办理入住时间已经过了,业主才办理入住,如果是由于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公司的原因,则物业费的收取应当从业主真实办理入住的时间开始计算。

    查看全文↓ 2018-08-07 14:40:23
  • 156****3568

    小区交房时,要先交一年的物业费,是否合理需要看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的约定:
    1、如果业主与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交房时业主须预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则不能作为交房的附加条件,购房者可以不交;
    2、如果业主与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交房时业主必须预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那么购房者就应该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
    一般情况下,物业费的收取方式,应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对合同约定的交费方式及时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
    业主在收房时,除了关注物业费以外,更应该关注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及《消防验收合格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房入住许可证》等。

    查看全文↓ 2018-08-07 14:40:12
  • 151****8928

    交房税费有:
      1、契税: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
      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3、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证照印花税:5元/本。
      5、工本费:10元/本。

    查看全文↓ 2018-08-07 14:40:01

相关问题

  • 一般城市中,契税按4%征收,有些城市的点数是不一样的,应以当地为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一般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这部分款项可以是业主交给开发商的,也可能是开发商补退给业主的,房屋面积差补款这就要看合同规定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的差来确定。所以在收房时候要根据《面积实测表》(测绘部门总结的)来计算误差。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证照印花税:5元/本。工本费:10元/本。如果在入住时现场办理专用停车位可能还会收取停车费,除此之外还有装修保修金等等。

    全部3个回答>
  • 物业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比如冻结你的财产和银行帐号、打入失信黑名单等,如果数额较大、性质恶劣,也可能拘留。

    全部3个回答>
  • 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但是仅限于第一年,第二年后将继续全额交付。一,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直接源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履行义务,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一个小区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二,虽然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在小区内居住,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小区内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已经展开,并未因此而减少工作量和费用支出。三,物业管理公司基于合同履行义务,业主们同样也应依据合同履行支付管理费的义务。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居住就停止,因此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从办理入住手续之后就应如期交付物业管理费。四,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五,《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全部3个回答>
  • 刚交房的房子一般都这样的,以后就好了

    全部5个回答>
  • 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但是仅限于第一年,第二年后将继续全额交付。一,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直接源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履行义务,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一个小区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二,虽然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在小区内居住,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小区内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已经展开,并未因此而减少工作量和费用支出。三,物业管理公司基于合同履行义务,业主们同样也应依据合同履行支付管理费的义务。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居住就停止,因此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从办理入住手续之后就应如期交付物业管理费。四,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五,《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六,针对这种情况,各地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比如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