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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屋过户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135****0094 | 2018-08-07 17:20:10

已有3个回答

  • 144****8037

    1、法律上不能交易,但是民间也在交易,做合同公证!,当然比商品房的风险来得大。只有使用权的房屋在选在购买的时候好是可以避免购买。买卖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由于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造成买方付了房款,但却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买方的权益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2、因为没有房产证,造成买方无法确认卖方究竟是不是拟卖房屋的产权人。卖方出示的安置补偿协议和房屋之间难以建立关联。
    3、卖方将房屋卖一个买家之后,有可能会再卖给其它人,这样买方就会无端转入与第三人的官司之中。房屋如果**较多,卖方可能会反悔,买卖合同有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在此种情况下,其实买方并非处于无保护状态。

    查看全文↓ 2018-08-07 17:22:32
  • 158****4356

    使用权房交易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将使用权房变成产权房消费者如果想要购买使用权房,可以将购买的使用权房变成产权房。产权单位一般在年初和年中两次布告通知。可以拿单位工龄介绍信到房管所或产权单位的房管科参加房改。目前使用权房因政策限制尚未完全开放,能够上市进行买卖交易的非常少,除非是获得产权单位同意后,通过缴纳一定费用,把使用权变成产权,才能进行买卖。

    (二)房屋置换除了将使用权换成产权进行交易外,还可以通过房屋置换进行过户。在通过置换进行过户时,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双方都应持有北京市户口,另外一点是不能进行贷款按揭。通过房屋置换并不能取得使用权房的产权,但可以享有出租的收益权和一定限度的处置权。一般只有拥有本地户籍的人才能购买使用权的房屋。

    查看全文↓ 2018-08-07 17:21:09
  • 151****6746

    1、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后交付房款,之后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2、双方带着
    (1)所述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3、双方带着
    (2)所述材料,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免税单);  
    4、双方带着
    (3)项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俯偿碘锻鄢蹬碉拳冬哗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付清房款。

    查看全文↓ 2018-08-07 17: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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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二是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这些权利进行限制和调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NO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转让方:江西荣林达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江西省鄱阳县鄱阳镇 电话: 法定委托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叶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通过国有土地挂牌出让方式已取得原柘港粮管所土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件齐全,手续合法,依据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 第四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和经营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可依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 转让土地的座落、面积、用途和年限 第五条:本合同转让的地块位置: 第六条:本合同转让的地块在柘港商住城规划图中标为区号,示意图如下: 第七条:本合同转让的地块东至,南至,西至 ,北至。 第八条:本合同转让的地块总面积为平方米。 第九条:本合同转让的地块其用途为综合用地(商业住宅)。 第十条:本合同转让的地块使用年限从年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转让的地块建设年限为年。 土地转让金及缴纳  第十二条:本合同转让的地块共间转让金每间元人民币,总额人民币(大写)。 第十三条:转让金须以现金分两次缴纳。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缴纳转让金总额为 %,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余额部分于年月日前,缴纳人民币(大写),至此附属工程完工一次性交清。逾期未缴纳的,甲方有权解聊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或从滞纳之日起每天按未缴的转让金余额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转让的土地提供乙方路面硬化、下水道、地基平整附属必须条件。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乙方建房必须和镇政府及甲方的整体规划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层高及外貌,若自行设计建房式样,不得同甲方整体建筑群形象相冲突。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乙方建房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工,从订合同之日起,**长不得超过年。乙方在建房期间不能损坏本内公共财产,否则按价赔偿并处罚金。  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仲裁,也可向管辖权内的人民法院起诉。 附则 第十九条: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国江西省鄱阳县柘港镇签订。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当地土地管存档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第二十二条:《建筑要求》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补充,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 (1)乙方建房前面离路面留米路肩。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 (一)综合服务  1、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等有偿便民服务的,并公示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  2、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服务标准,建立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公开、监督制度。  3、设有服务接待,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及时处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  4、广泛的应用专门的物业管理软件、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情况、设备档案和日常进行管理。  5、按合同适时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  6、小区业主支持和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抽样调查,满意率达90%以上,及时改进薄弱环节。  7、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应全部持有物业管理人员职业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8、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服务意识高,敬业精神高,业务素质强,行为语言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9、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物业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消防培训及其他服务培训。  (二)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提供服务。  2、小区出入口设有小区房屋、道路平面示意图、宣传栏,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的标识齐全、规范、美观。  3、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4、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私自拆改管线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  5、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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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者按:房屋使用证明不管在我们买房还是卖方的时候都会涉及到。那么,房屋使用证明是什么样的呢?搜房网帮你提供了房屋使用证明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房屋使用证明范本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房屋无偿使用,使用协议。 第一条:房屋坐落、权属、面积 甲方承租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小区网 论坛)6号院一栋一层SM1-27号(蓝色港湾国际商区),该房屋租用面积269.1平方米。 第二条无偿使用期限 本无偿使用协议的无偿试用期限为《商铺租赁合同》中标的的期限。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无偿使用房屋,须提前1个月告知乙方。 2.无偿使用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协议。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 1.无偿使用期间,水电费、电话费、取暖费、等日常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2.无偿使用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3.无偿使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需装修或改造,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4.无偿使用期满或协议解除,乙方负责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五条 协议书期满,如甲方的无偿使用房屋需继续无偿使用,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六条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如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在使用期限内提出异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相关阅读: 年底二手楼市有点疯 一天谈七套房均遭反价反悔 上周成交面积环比猛增6成 中高端楼盘春节前集中入市 套内6000元/m2起!重庆二环居住时代来了 轻松一下: 房子真是白买了 网友哭诉装修一年后悔事(图) 今年真的该出手了 重庆2013年买房的17个建议

  • 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对城市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后应及时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根据有关规定,购买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时,房屋买卖双方都需要提供相关个人资料,其中售房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购房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除此之外,在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签约,即房屋买卖双方必须同时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签署《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管理机关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2、交税,房屋买卖双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3、登记,指房屋买卖双方在交纳相关税费后,房屋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表,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4、取证,这是房屋买卖过程中的**后一个环节,即购房人到房屋产权管理机关领取过户完毕的《房屋所有权证》,这时整个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全部结束二、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房屋过户分为继承过户,转让过户,二手房过户以及商品房过户。本文综合房屋过户的所有种类进行详细的房屋过户手续讲解,为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者提供参考。继承过户流程(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1、房地产继承过户的费用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2、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低不低于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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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州市河南省会城市,有专家预言,郑州未来人口将达到1500万,住房问题会成为郑州的一个瓶颈。早在2011年郑州市政府就推出了住房限购政策,此项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郑州市住房紧张的状况。 一、自2011年1月6日起,在郑州市建成区内对人口过密区域(结合我市当前实际,人口过密区域暂定为农业路以南、桐柏路以东、航海路以北、未来路以西区域,未来路与农业路未交界处以中州大道为界)和其他区域实施差异化的限购政策。 无法提供在郑州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人口过密区域购房,只能在其他区域新购1套商品住房。能提供在郑州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或其他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同时,将根据我市房地产运行情况,对住房限购政策、限购区域及时进行评估并适时做出相应调整后,对外公布执行。(该限购政策不含各县(市)、上街区)。 二、限购期间,购房人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两人以上共同购房且共同购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应分别填写《申报表》。《申报表》应作为购房合同附件。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履行对购房人的限购政策告知和购房资格审核义务。核验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有关资料,并留存加盖企业印章的上述证明复印件,核实《申报表》所填信息内容,登录限购商品住房信息管理系统,输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同时核验购房人的购房资格。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违反本通知规定,或因未履行告知义务,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房管部门将暂停其网上销售,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企业、经纪机构和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因上述行为给购房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其承担;因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信息造成的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五、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加强审核,在受理商品住房合同备案、预告登记时,应当核验《申报表》和购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凡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六、限购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要在售房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限购政策,供购房人查阅。 七、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航空港区均应按本通知执行。 附加:自2011年3月4日起,对在郑州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郑州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郑州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郑州市居住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郑州市区向其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