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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别人房贷担保了,他贷款没还清,我还可以贷款吗?

158****8192 | 2018-08-10 10:52:57

已有3个回答

  • 151****6215

    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这块的硬性要求的,但是做担保人的信息也会体现在自己的信用报告中,而申请贷款时,毫无疑问的是贷款机构会查看个人的信用报告。也就是说,若担保人所担保的贷款出现了逾期,那么,自己的信用记录也会受到影响,申请贷款恐怕就比较困难了。
    不过,若被担保的一方贷款是正常还款的,或者只是轻微的逾期,那么,担保人再申请贷款还是有可能经过的。当然,自身贷款的必要条件还是要满足的,比如说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稳定的收入。
    另外,作为贷款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担保人需要代为偿还贷款。担保人在申请贷款时,贷款额度可能会受到负债的影响,贷款额度通常不会很高,但**终额度还是要结合担保人的还款能力来综合评定。
    所以为他人做担保也需要慎重考虑,一定要对借款人足够了解,并确保对方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否则,一旦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担保人就要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8-10 10:54:00
  • 147****8473

    担保人要想贷款的话从理论上是可以的

    但是肯定有一定的困难,银行要综合考虑各项因素

    因为从银行方面来理解,担保人是协助你还贷款的,他本人有没有能力承担另一笔贷款需要进行评估。

    查看全文↓ 2018-08-10 10:53:53
  • 153****1172

    只要你的条件符合银行房贷要求就可以贷款的,不过你既然跟别人做过担保,这个是要视其担保的金额来定的,一般不超过5万元的,都是可以办理贷款的,但是收入证明要能够满足自身贷款金额和担保金额的总和才可以!
    如果担保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话,一般是贷款不了的,只能让被担保人把贷款还清,撤销担保后,你才可以办理贷款的!

    查看全文↓ 2018-08-10 10:53:43

相关问题

  • 正常的担保是没有影响的,就怕你所担保的款项出现了纠纷,那就有影响了。

    全部4个回答>
  • 作为公积金担保人,是不能使用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的。如果在担保期间不可以的,除非购房者过了担保期、贷款人提前还款、或者找另外担保人替出劳动者后才可以的。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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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房贷或车贷(均是按揭贷款),没有逾期还款记录,再买房是第一套或第二套可以贷款,第二套**款50%,利率享受不到优惠。如果原有贷款是其他贷款,逾期没还上,那就贷不到款了,第2套房可以,第3套的话国家刚给停了,这就要看当地的实际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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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你为别人担过保,这属于或有负债,如果借款人的贷款正常,没有出现逾期或呆账,你是有权利申请购房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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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需要的条件是,担保人要有一定的固定资产(比如房产证或者一些机械设备的发票等都可以),而且是在担保人本人名下的。需要的手续,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其他一些固定资产凭证。签合同的时候,担保人要签字按手印的。另外,如果是乡下没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也是可以的,或者由当地的村支部开的证明,要有政府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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