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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私下将农村老房子卖给他的哥哥弟弟,母亲以及子女均不知情,买卖是否有效?

157****4850 | 2018-08-15 17:56:07

已有5个回答

  • 135****1825

    未经配偶同意,一方独立卖房签订的合同有效。
    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未经配偶同意,一方独立卖房签订的合同有效。在现实中,如果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没有配偶一方同意,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签订;如果只有一方名字,即使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一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

    查看全文↓ 2018-08-15 17:59:38
  • 158****3886

    如果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有一方不知情或不同意都是无效的。如果是个人婚前财产,那其所有人是拥有处置权的。

    查看全文↓ 2018-08-15 17:59:24
  • 132****7003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并且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虽然该房屋系夫妻共同所有,但根据房屋公示的产权证上的权利人为夫或妻一人,所以交易行为受到法律保护。基于对房产权利公示的信任,买房人有理由相信卖房人是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卖房人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
    如果房产登记在二人名下,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要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举证责任在购房人,即购房人要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即应以购房人是否善意、有偿作为条件。
    如果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购房人与卖房夫妻也不熟悉,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不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

    查看全文↓ 2018-08-15 17:59:09
  • 156****4298

    但是若善意取得,程序有效,无法讨回
    法律上会优先保护,第三人善意取得的权益
    通俗来说,只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夫妻一人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即为有效:
    1,第三人属于善意购买,并不是与其中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2,买受人支付了合理对价;
    3,买受人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
    如果符合这三个条件,那么房子是无法拿回来的,**多追回自己的权利。

    查看全文↓ 2018-08-15 17:58:11
  • 147****3542

    假设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未经房主的配偶同意而签约,则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果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你没有任何过错(你不知道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且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并且合同中有关于房主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的约定,那么房主应按合同的约定,双倍返还定金。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尽管合同已被撤销,但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仍然有效,可单独适用。

    查看全文↓ 2018-08-15 17: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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