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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定金比例多少合适?**高可以收多少?

157****8639 | 2018-08-15 18: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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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5****7872

    定金不能超过买卖房屋交易价格的20%,即使超过,超过部分有也不能产生定金效力,即不适用定金罚则。在不超过20%的前提下,具体金额自行商定。
    1、《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若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2、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定金罚则指的就是: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的债务,那么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时,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查看全文↓ 2018-08-15 18:55:54
  • 157****6856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1、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 ,超过的部分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 ,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2、司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 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该规定说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

    查看全文↓ 2018-08-15 18:55:39
  • 133****1833

    购房定金的比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查看全文↓ 2018-08-15 18: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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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在付定金的时候如果已经确定所购房子产权清晰且无其他纠纷,并且所有的拥有产权的人都到场签字的情况下,交付多少定金都是可以的,因为这部分定金在签完合同会转为**款2、如所购房子的产权是否清晰尚不清楚,或者产权人没全部到场的情况下,自己又非常满意这套房子,想尽快定下来怕被别人定掉的话,付个0.5-5W不等,具体金额根据房子总价来定。3、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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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多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相信都碰到过开放商要求缴纳定金的情况。但定金的具体金额往往却是开发商一方面说了算。难道定金真的就是开发商来决定?法律上有没有对其比例有所规定?如果有,定金比例是多少?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看看相关法律法规对定金做出的规定。 定金比例是多少? 《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2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40万元。 定金比例超过规定怎么办? 如果购房定金的比例超过了20%的话怎么办?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20%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所谓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超过20%的部分,将不纳入双倍返回的范畴。 举个例子,如果房屋价格是200万元,按照规定,定金比例应该是40万。但是认购书中的定金是50万,那么超出的10万就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合约不能签订的,那么开发商应当给购房者双倍返还的定金是80万,而不是100万。当然开发商把超出定金的10万也必须退回给购房者,这样购房者一共可以拿到90万。 这样看来,定金如果超过20%的比例,对于开发商而言并没有什么影响。他们就算违约,也不必对超出部分进行双倍赔偿。所以这也可能导致有些开发商狮子大开口。所以购房者在购房时,一定要清楚的了解法律规定的界限在哪里。对于那些狮子大开口的开发商,不要听之任之,才能**大程度捍卫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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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条 甲方愿将座落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卖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愿将座落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街____段______号的_____房(____室_____厅______平米)卖于乙方,永远为业,空口无凭,立字据为证。 第二条 该房的房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______千_____百元整(__________元)。 第三条 由于卖房人房证及发票没有到手,房子的买卖现在不能兑现,经甲乙双方决定甲方不得再卖他人,乙方不能悔约,订立此合同,甲方应在签此合同后一个月之内给予房证或发票等证件。 第四条 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 )。如一方违约,除适用定金罚则外,还应当赔偿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五条 本合同在施行中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不成诉至法院。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卖房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房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范本 甲方(卖方): 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 邮编 : 证件名称:___________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 乙方( 买方 ): 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证号: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定购房产事宜,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定购甲方以下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本条描述的该房屋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屋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 选择划“R”,不选择划“T”,以下选择方法以此相同) 第二条 乙方对该房屋进行了实地勘查,查看了该房屋所有权人(即甲方)及其该房屋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明确知悉该房屋的权属情况,了解并遵守北京市相关管理部门对存量房交易的相关规定,自愿与甲方进行房产交易。 第三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可进行市场交易,手续齐全;房产无任何权利瑕疵、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共有权人同意;甲方房屋已设立抵押权的,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甲方房屋出租的,承租人已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甲方向乙方介绍房屋情况,真实、准确,没有任何重大遗漏,不存在影响乙方决定购买该房屋做出判断而未向乙方进行披露的情形或事项。甲方出售该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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