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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一下:我父母健在想把房子留给我,我现在不想过户,因为想卖房,我有兄妺四人。可以通过遗嘱公证处理吗?

155****0741 | 2018-08-15 22:58:54

已有3个回答

  • 136****0530

    立好遗嘱后进行公正就行。他拿走两证不管用。当然还是不要闹僵,你们毕竟是兄弟。一拃不如四指近,是灰热其土。再当然,如果他确实不是东西,就不必顾忌了。想好再做!

    查看全文↓ 2018-08-15 22:59:27
  • 152****8327

     一、房主如果去世,就是必须要继承公证书,房产部门才可以给更名的;
      二、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查看全文↓ 2018-08-15 22:59:19
  • 153****3913

    遗嘱是立遗嘱人死亡后才能办理继承过户的,如果现在过户可通过买卖或赠与的方式,赠与需要办理公证,买卖不需要办理公证。

    查看全文↓ 2018-08-15 22: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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