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公积金 >详情

请问各位,公积金如何抵扣个人所得税?

142****9520 | 2018-08-21 23:01:07

已有4个回答

  • 158****1294

    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
    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贵企业能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应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以内的实际缴存额度,且基数不能超过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是于支付时代扣代缴,因此,贵公司每月按工资的20%扣业务保证金,年底按完成任务比例返还的形式支付给个人,那么应于支付给个人时并入支付当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此并没有可以分配到12个月的特殊规定。但如果符合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范围,可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且该办法一年中只能适用一次。否则,则不能适用该办法。

    查看全文↓ 2018-08-21 23:02:22
  • 154****0616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不需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不需要计入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文↓ 2018-08-21 23:01:55
  • 134****7018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房屋类:
    1、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2、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 租房自住月租金超过家庭月收入15%的
    非房屋类:
    XX市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关联的活期储蓄存折、储蓄卡);
    3、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4、当年度月还款凭证(须有**新贷款余额、剩余期限等贷款信息,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5、借款借据或个人贷款支付凭证(借款合同里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利率等贷款信息齐全的可不提供)。
    6、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提取流程
    1、携带提取材料,前往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和“建造自住住房贷款的” 的,经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提取业务。
    3、在管理部门申请签定《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提取委托协议书》,签约时,本人须到场。
    4、成功签约后,提取信息不发生变化的,按约定每一周年进行自动转扣。
    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计算方式说明:
    1、缴存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联名人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合计其提取额度。
    2、提取住房公积金涉及家庭成员或婚前婚后情形的,应当提供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结婚证、户籍簿等证明材料。
    3、首次提取与提前还贷提取的金额与额度的差额,其后可以追溯,两种情形分别只能追溯计算一次(该房已出售的不能追溯)。(注:由于新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的原因,此项业务开展时间另行通知)
    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3、购买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一套房在一年内凭该套房**多只能提取一次。
    4、自动划转提取时间间隔:每人每一周年一次,系统每天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账户进行自动划转提取处理

    查看全文↓ 2018-08-21 23:01:28
  • 145****6308

    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可从每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直接找你单位发工资的或计算所得税的人就行。但这个政策不是每个城市都有,目前只知道天津市有此政策。

    查看全文↓ 2018-08-21 23:01:20

相关问题

  • 房贷个人所得税一个月只能抵扣1000,房贷个人所得税扣除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夫妻两人各扣除一半,另一种情况是夫妻一方扣除全部,这两种方法的总金额是一样的。对于已婚人士,夫妻双方婚前共同去购买房屋,都具有房产资格,那婚后可以选择两人各自按照规定对一起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每个人五百一个月,合起来还是1000一个月。如果是单身人士或者夫妻选择其中一方独自按照个人所得税扣除的话,那么就是抵扣1000一个月,房贷个人所得税需要每年都重新申请一次,除此之外还要注意只有首次贷款买房才可以用个人所得税抵扣房贷,第二次买房贷款是不可以用个人所得税抵扣的。而且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期限不得超过240个月,每年12个月,相当于20年。

  • 买房是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的。根据颁布的新规定指出,是首套房贷利息支出,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进行抵扣,如果是第2套住房的话,那么就无法享受了。贷款买房抵扣个人所得税的流程是先申报再扣除,首次申报可以在个税APP里进行操作,填写好相关信息之后,选择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部分结合房屋地址、证书号码以及银行贷款的相关信息来选择扣除的方式,如果是个人扣除的话,那么配偶和个人购扣50%,接着还是按照申报方式来进行提交。通常情况下,每年在12月底就会申报下一年个税扣除的情况,如果基本信息并没有变化,那么确认上一年信息就可以了,如果信息出现了变动,那么需要将变动的信息更新之后再进行提交即可,这样下一年依然会抵扣个人所得税。

  • 确定产权人时要考虑到退税。具体退税手续办理如下:1、凡签定了购房合同,分期支付房款的,应要求房产商分期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以确定购房日期(二手房应由税务机关开具)。 2、凭购房合同和首期房款发票,到单位财务部门要求开具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缴款书,并妥善保存原件和复印件,待取得产权证后办理登记。产权证若抵押在银行,请去银行开具有关证明,并提供在发证日期页和共有人页加盖红公章的产证复印件。 3、必须在产权证发证日期后的六个月办理登记(期间遇四月份退税则顺延一个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办理登记需带以下资料:*购房合同(所有签定过的预售合同、出售合同)*购房发票(包括原有收据、解款单的复印件由房产商加盖公章)*产权证原件(或贷款银行的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有贷款者提供)*身份证(产权证多人应同时提供)*委托书(产权人二人以上提供)*以上资料一套正本,一套复印件。 5、抵扣金额按房款符合退税规定的部分计算,贷款利息在2003年5月31日以后予以抵扣。

    全部5个回答>
  • 指的是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全部3个回答>
  • 没有人这样的抵扣过,也只是听说,具体也没做过。  个人所得税的抵扣须知  1、 抵扣对象为在本市购买或者差价换购商品房住宅并在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包括中 外籍),必须是商品住宅产权证的法定拥有人,且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相一致。购买二级市场商品房、平价房以及购买拍卖商品房若能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产权证,也可享受抵扣个人所得税计征税基。售后公房不属于享受对象。  2、 凡在1998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购房的个人,可以享受抵扣。购房以 支付购房款并取得第一张销售发票开具时间确立购房日期,购买期房的可以98年6月1日以后的销售发票确定购房日期以及抵扣额。当产权证登记日期早于销售发票开具时间并早于98年6月1日的,不予登记。当产权登记日期早于销售发票开具时间并不早于98年6月1日的,以第一张销售发票开具时间确立购房产日期。  3、 不论购买现房或期房一律凭购房合同(预售或正式合同)、商品房抵押合同、购房发 票、产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若产权拥有人为二人以上的,应同时提供)等正本和复印件,办理登记。凭登记卡、产权证、身份证或护照以及纳税凭证办理退税。 由本人亲自办理登记。领取登记卡可以选择亲自领取或邮寄。结算处受理抵扣登记后,在购房者的产权证上加盖"已登记退税"章予以注销。购房后六个月内,因未取得产权证不能前来办理登记的,可延至取得产权证后办理登记,**后截止日期为2004年3月31日。  4、 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产权证均注明房屋为多人共有的,则共有人应推举一人为主申 请人,由主申请人携带其他申请人的委托书,办理登记,不得放弃任何人的登记权。但可以自行选择抵扣者中的某几个或全部享受抵扣退税,也可以自行选择允许抵扣的纳税凭证中的某些凭证进行抵扣。  5、 购房者抵扣个人所得税计征税基不受购房套数的限制,只要纳税人有足够的个人所得 税计征税基予以抵扣,可以多次登记。  6、 购房者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高不得超过购房者购买或者差价换购商品住宅所支 付的购房款与贷款利息总额(由银行提供证明)之和。购房款的金额以销售发票为准。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