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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买卖协议可以去公证处公证吗?

142****0829 | 2018-08-22 15:47:34

已有3个回答

  • 136****0070

    公证有法律效力。

    查看全文↓ 2018-08-22 15:48:50
  • 148****4116

    公证只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不能保证交易过程没有风险。
    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查看全文↓ 2018-08-22 15:48:28
  • 131****3452

    1、只要是合法的就可以去公证。
    2、进行公证是对双方利益的一种保障,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办理公证的工作流程
    一、申请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2)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②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③申请公证的文书;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⑤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可以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规定的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规定的公证机构执业区域。
    三、审查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及相应的权利;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4)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5)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四、出证
    (1)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由承办公证员拟制公证书,连同其他公证材料报公证机构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
    (2)经审查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申请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五、送达公证书出具后,可以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证机构领取,也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由公证机构发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收到公证书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查看全文↓ 2018-08-22 15: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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