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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存量房,开发商违约怎么办?

144****3892 | 2018-08-27 22:36:00

已有3个回答

  • 132****9825

    中介公司不承担帮助买房方追回违约金的法律责任。

    房屋中介公司与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是居间人,与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是居间合同。双方当事人无论任何一方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居间人对违约方的违约,不承担法律责任。

    由于当事人违约,房屋中介公司没有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选)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四百二十四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七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查看全文↓ 2018-08-27 22:36:30
  • 144****7379

    1、法律上的违约金,是指合同签订时约定违约发生时,违约方应向受损害方支付确定数额(直接约定金额或者约定一种可以确定金额的计算方法)的货币,是在违约发生前已经确定,不存在按照什么标准计算的问题。另外,**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违约金**高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超过部分将得不到法院支持。
    2、《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九 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查看全文↓ 2018-08-27 22:36:24
  • 132****8908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主张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8-27 22:36:18

相关问题

  • 1、法律上的违约金,是指合同签订时约定违约发生时,违约方应向受损害方支付确定数额(直接约定金额或者约定一种可以确定金额的计算方法)的货币,是在违约发生前已经确定,不存在按照什么标准计算的问题。另外,**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违约金**高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超过部分将得不到法院支持。 2、《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 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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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是对根本违约的具体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第四项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你才能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否则,只能要求对方承担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而不是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需要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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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你的意思我明白,开发商给你的房子不是存量房。客户买及套的才属于存量房

    全部3个回答>
  • 向开放商 索要赔偿

    全部63个回答>
  • 都已经在还贷款了,退肯定是没戏了,做点赔偿应该是可以去争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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