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户口户籍 >详情

有没有人知道,房子没有拿到房产证可以迁户口吗?

141****3991 | 2018-09-05 21:27:19

已有5个回答

  • 152****0236

    可以。房产证没有下来是可以落户的,需要提供经房管局备案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和房管局出具产权证明代替房产证使用。


    一、外籍迁入:
    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贷款购买,需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地迁入:

    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查看全文↓ 2018-09-05 21:28:03
  • 136****8021

    房产证没有下来是可以落户的,需要提供经房管局备案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和房管局出具产权证明代替房产证使用。
    一、外籍迁入
    外户籍人员在本地务工经商,主城区满5年,其他区县(自治县)满3年,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在主城区入户需要人均面积3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
    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贷款购买,需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地迁入
    本市远郊31区县(自治县)城镇居民(含2010年8月1日后就近就地农转城居民),在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住宅房且实际居住,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
    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查看全文↓ 2018-09-05 21:27:53
  • 132****6350

    1、该项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原则上来说,当事人购房入户的,必须交验本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才能办理;
      2、有些地区(如:南宁)等,在当事人能够交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证明、契税完税证、购房款缴纳凭据,并且已经实际入住的,可以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规定:
      三、进一步放宽进城落户的户籍准入条件
      市外人员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的具体条件为:
      1.在本市通过合法途径以购 买、赠 与、继 承、自建等方式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公民,可凭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的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对在本市已购有商品住房且已入住,但尚未取得房产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属证书而申请入户的上述人员,可凭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证明、契税完税证、购房款缴纳凭据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房屋所有权人为多名共有人的,可申办持证共有人中一户人入户。
      房屋所有权人出售房屋后,其本人及户内成员的户籍关系应当迁出。

    查看全文↓ 2018-09-05 21:27:44
  • 156****9890

    可以的,只要是在城市(含城镇)购买了商品房并已交付使用,公安机关已编制门楼牌号码,本人已实际居住,可以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
      2购房发票或《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
      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落户,必要时需由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意见。

    查看全文↓ 2018-09-05 21:27:36
  • 137****2451

    可以迁户口
    具体程序:
    1、带上工作单位的证明、身份证到迁往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证明〈准迁证〉。
    2、回到原户口地派出所迁出户口
    3、再将〈迁出户口证明〉拿到迁往地派出所上户口就行了。
    4、户口是跨省迁移,可能会麻烦点。如果在省内只需带上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迁移手续就行了。因为户籍管理现在都实行了微机自动化。

    查看全文↓ 2018-09-05 21:27:28

相关问题

  • 可以,不过需要以下条件:如果在一个城市(包括一个城镇)购买商品房并交付费用,公安机关已经编制了楼牌号码,本人已居住于此,那就可以可以办理户籍登记搬迁。另一个前提:是购买合同必须是从开发商签署的购买合同。此外,询问开发商是否已表示将购买合同交给房管局备案,如果有记录,则可以迁户进入。不能进入户口登记不与开发商签订,或者开发商没有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发送到房管局,或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提交,不能进入户籍登记。

    全部3个回答>
  • 要看购买的房子是不会下产权证的房子还是暂时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如果是不会下产权证的房子的话是不能迁户口的,因为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就没办法证明房子是购买人的,所以不能迁户口。如果是产权证暂时没有下来的话是可以迁户口的带上购房合同就可以了,迁户口流程如下:只要是在城市(含城镇)购买了商品房并已交付使用,公安机关已编制门楼牌号码,本人已实际居住,可以办理户口迁移。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2购房发票或《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落户,必要时需由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意见。注意,户口迁移需整户迁移(夫妻、未婚子女)。户口迁移请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全部3个回答>
  • 一、房产证没有下来是可以落户的,需要提供经房管局备案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和房管局出具产权证明代替房产证使用。二、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2、购房发票或《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落户,必要时需由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意见。

    全部6个回答>
  • 买了房子后一般可以在房子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一般所需材料 :①房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外地人在本市购买住宅确认表》(第一联申请人收执联);②落户申请报告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③申请人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④房屋所在城市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无传染疾病证明。⑤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应提供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罚证明)。如未成年子女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⑥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2.办理购房入户的程序申请人经房管部门核准后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公安分局审核,报市公安局审批同意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全部3个回答>
  • 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同一县市)1,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2,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迁出迁入都在一个户籍窗口办理,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3,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