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屋交易 >详情

私有房产房但属集资建房能否上市交易

142****2151 | 2018-09-12 22:52:41

已有5个回答

  • 131****6998

    这属于房地产管理中的问题,以前大多如此,是管理不规范造成的,权属应不成问题,这样的房子土地的用地性质属于划拨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一般划拨地和出让地的主要区别是房产出售时,买方办理土地证过户时要不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给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用于这些单位为职工建房,解决单位职工的住房问题,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福利分配住房的土地来源。房改以后,单位公房实行私有化,这些房产以成本价卖给职工并领取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土地的性质便为划拨土地。如果职工的房改房上市交易,买方在办理土地证过户时,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以补偿国家当初无偿的划拨,使国有土地的使用得到合理的补偿。买方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后,领取的新土地证,土地的性质就变成出让了。
    这样的房子在购买时**好慎重些,国家规定只能是红本商品房才能办理过户,集体用地房子只是用来保障原住民的居住用途。一般你这种情况公证处都不受理的。不过户短期不会有麻烦,但是以后政策变动难说。城市市区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归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证上他类有:划拔、股份、集体、商品等。.在房屋售价中就要减去这块费用,不能按证件手续齐全的房价计算。**好到当地的房管部门问询一下
    来自:求助得

    查看全文↓ 2018-09-12 22:53:44
  • 156****0727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 单位集资建房可以买卖吗?
    市民赵先生:我想买一套我朋友单位的集资建房,但是目前还没有房产证,可以买吗?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专家解答:按照现在相关规定,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是政策性住房,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并可以享受国家很多其他优惠政策。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
    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如果以朋友的名字购买,那么需要办理过户您才可成为产权人。而根据相关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只有产权过户了,才依法拥有该房屋产权,成为产权所有人。由于目前没有房产证,无法进行过户,这意味着在产权上没有保障,因此建议谨慎处理。 单位集资房购买要谨慎
    前不久,市民齐建飞想以朋友的名义购买一套房子,这套房子是朋友单位的集资房,售价低于市场价格近50%。“这样的房子能不能买,以后能不能办理房本?”
    据了解,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
    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目前单位集资房出售的情况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诸多风险也层出不穷。据某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介绍,购买单位集资房风险比较大,消费者要谨慎交易。单位集资房所用的土地绝大部分是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而一些建房单位在没有取得土地出让合同和政府批准手续之前,就擅自向个人筹集建房资金,还有的单位擅自扩大集资范围和建房规模,致使房屋建成后长时间内没有产权证,或是根本办不到产权证,严重损害了出资人的利益。
    消费者在购买单位集资房时要查看单位的实力,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同时在购买之前要查看建设用地的性质是属于通过行政划拨还是履行了正常的土地出让手续。再者,购房者在与卖房人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核准房产商有关售楼的证件是否合法、齐全,对合同上的条款认真分析,而且一定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合法的交易监证和过户手续。如果没有办理交易监证、过户手续,即使购房者已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仍不能算是购房者真正所有。 单位集资房能否私下转让?
    案情介绍:2002年,小刘所在单位为职工建集资房,小刘已有了一套住房,但也参加了此次集资。2002年12月,与小张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书》,约定将自己能分到的集资房卖给小张,总价款为18万元;但此时,这一带的房价已比两年前翻番了,小刘就以双方签订合同时未取得房产证,自己没有处分权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房屋。
    持无效观点人的主要依据如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合同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以及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因为职工转让集资建房时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又未征得集资建房单位的同意,所以转让行为无效。另外,还有人认为:此种行为属于《合同法》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因而无效。
    律师点评:近几年单位职工将所集资建造的房屋转让的事件时有发生,产生的纠纷亦屡见不鲜,由于房屋价格上涨等原因,为了获得房屋上涨所得到的利益,转让方经常会以上述依据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对于未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转让协议究竟是否有效,当事人之间转让的是房屋所有权还是集资房资格是争议颇多的一个焦点问题,随着近年来理论界的认识趋于统一,以及《物权法》的实施,对此问题的处理思路已十分明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规定了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但这仅仅是对物权行为的限制,而非对债权行为的限制。房屋买卖被分为两道程序,一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债的关系发生,双方均受协议的约束;二是过户登记,即发生物权变动。第三十七条所指的“不得转让”,是指不得发生“物权变动”,即房产管理部门不得登记过户,而不是指不得订立债权合同、不能发生债权行为。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的房屋买卖行为实际上是集资房受益权资格转让行为,作为债权行为是成立的,该合同合法有效。 单位集资房买卖
    我是山东淄博师专的一名老师,单位在2006年建了一批集资房,这些集资房没有房产证,也没听说以后要办房产证。我2007年来到**工作,集资房都已经卖给了单位的老师,现在我想从**另外一名老师的手里买一套集资房,请问这种买卖有法律保障么?**是同意这种老师之间房子买卖的。买卖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才能比买以后麻烦的发生,集资房转让合同中应当具体表明哪些重要事项?谢谢。

    查看全文↓ 2018-09-12 22:53:34
  • 152****5969

    取得全产权房产证的集资房可以上市交易,可以正常过户。
      集资房是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单位集资建房按性质来说是一种保障性住房,是用于解决本单位或本系统职工的住房问题,一般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只有取得全产权房产证的集资房才可以上市交易。

    查看全文↓ 2018-09-12 22:53:25
  • 154****3955

    按照现在相关规定,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是政策性住房,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并可以享受国家很多其他优惠政策。
    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如果以朋友的名字购买,那么需要办理过户您才可成为产权人。而根据相关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只有产权过户了,才依法拥有该房屋产权,成为产权所有人。由于目前没有房产证,无法进行过户,这意味着在产权上没有保障,因此建议谨慎处理。

    查看全文↓ 2018-09-12 22:53:19
  • 141****8907

    集资房是不能随意买卖的。首先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下面我们详细介绍一下。
    一、单位集资建房可以买卖吗
    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首先,集资房买卖或无法办理房产证。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
    其次,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
    二、买单位集资房有风险吗
    1、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的情形: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
    2、集资房有一段过渡期才可以买卖: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 集资房在取得房产证后可以上市交易。
    3、购买集资房只有取得房产证有有安全保障:买集资房时应当注意土地开发是否交了土地出让金,是否有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您将办不到房产证。集资房只有在卖方个人拿到房产证后您购买才不会有大的风险,当然您还要看土地使用权等因素。
    综上所述,集资房是否能够出卖的关键是买房是否取得了全部产权。如果集资房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是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

    查看全文↓ 2018-09-12 22:53:14

相关问题

  • 不怎么办啊 呵呵集资房属于经适房的一种 你的房产证是蓝本还是红本集资房的产权 还分完全产权 和 部分产权红本可以上市交易 不过要 补交地价蓝本的话 只能自住 不能交易的而且 现在两会了 新的 住房保障法 就要 出台了以后的形式 十分的不明朗啊 呵呵不过不当投资 当自住的话 是 完全没有问题的

    全部3个回答>
  • 如果你取得了全部的产权,并且有房产证等完整的手续,就可以上市交易。如果没有取得完全产权,或者和单位签的有限制交易的合同,那么需要和单位协商。征得同意。

  • 业主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购房协议,办理机关:中央和机关主办交易办公室(蓝岛西区),一般当天办结,央产房必须在蓝岛交易大厅做上市登记,有备案了才能出售.如果还没有就要让你的单位到蓝岛那做备案才能上市交易.9.3.2央产房住房面积是否超标的标准是什么?在京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标准:***: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70平方米;副处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司(局)级别、105平方米;正司(局)级120平方米。如果央产房住房面积超标,如果要上市交易,需做哪些事情?超标处理准则:职工购买现住房超标的,能分割退回要分割退回;不能分割退回的,可上浮一个职级(正司局级上浮20平方米)。在浮动范围内按超标面积×1560计算,超过浮动范围的按超出部分×4000元计算交给原单位.

    全部3个回答>
  • 好象军产权的暂时交易不了

    全部2个回答>
  • 可以上市交易,但是需要须提供以下资料: 1<**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房主本人签字并盖章 2房产证 3原购房合同 4房主身份证(房主已故的提供遗产继承公证书) 5如遇超标的情况,回原产权单位办理超标处理手续 。

    全部6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