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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交易需要补交综合地价款吗?

133****3794 | 2018-09-13 19: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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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3****3481

    只要满五年就可以上市,就是现实的商品房

    1.经济适用房只要取得房产证均可补缴差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更换房产证自由上市交易。如果购房时享受了货币补贴且购买时间不满5年,上市交易时需退回所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2.补缴差价款标准所依据的时间是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凡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05年11月1日之前的,按10%收取补差款。

    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05年11月1日之后,但执行146号令以前政策的项目,以预售许可证办理时间为准,2005年11月1日之前办理的,按10%收取补差款。

    2005年11月1日之后办理的,按20%收取补差款;2010年4月15日后,凡按照189号令办理购房资格的,按30%收取补差款。

    一、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

    经转商,其实就是房屋过户,二手房交易,要交税。要想经转商就只能换名过户,换句话说,就是进行二手房交易,要交税和土地出让金。

    二、经适房转商品房前提条件

    需要确认经适房是否满五年,不是买房日期,是契税发票上的日期,或者房产证发放日期。一般契税的时间会比房产证日期早1年左右,所以只要看契税日期满五年就可以了。

    注:经适房是一定要满五年才能交易的,否则连预约的资格都没有。

    三、经适房转商品房所需材料

    (一)户口本;

    (二)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少3张);

    (三)结婚证(必须带,若转让给年龄大的父母,已没结婚证的,可以用户口本证明夫妻关系也可);

    (四)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不带也可,大厅可以帮助打印,不收费,就是耽误时间);

    (五)0房本中的户型图和房屋登记表各两张(登记表一定要将所有权人名字隐去);

    (六)买经济适用房时已缴纳的综合低价款证明(蓝色纸)和契税证明及其复印件;

    (七)房本及复印件。

    四、经适房转商品房流程

    (一)门口咨询台领取网签号;

    (二)到窗口排队等待叫号进行网签。可以先去窗口要个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填写表格信息。

    (三)网签后,去咨询台领取2份表格(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涉税申报核定表 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都是缴纳契税用的。

    (四)缴纳契税。

    (五)拿到契税票后,凭契税票到咨询台领取登记过户号。

    (六)交纳土地出让金,算法是3621元*面积*10%(当初购房已交的超标经济适用房面积的部分要减掉)。

    (七)登记过户排号等待办理过户。

    (八)办理登记过户后,10个工作日由买方来取房本。

    五、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

    (一)土地出让金

    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

    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

    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

    1.5%,由买方缴纳;

    六、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补差价率

    经适房是有限产权,补交差价款才能变成完全产权,按照合同签订日期满五年才能进行上市交易。2005年10月1号之前按照原购房价的10%补交差价,2005年10月1号之后按照原购房价的20%补交差价。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变更性质(经改商),必须补交综合地价款,但要在夫妻、父子直系亲属间变更,契税先交后返还。返还时间为(15天至三年);别忘记在地税那取张契税返还需提交的文件清单

    (二)夫妻间变更名字经改商后,再变更回来只需85元工本费,无其他税费;

    (三)经改商后,房本拟在变回原所有权人的,再次买卖交易方式费用**低。因无价差,虽然不满5年,5.5%营业税(买入价=卖出价)为0;所得税按增值20%计算也为0,故只需缴纳1.5%契税。

    所以,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基本条件是契税满五年,以契税发票上的日期开始算,不然是没有资格的。符合五年的条件之后才能,带着身份证、买卖合同、房本等相关证件办理过户手续,当然还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其中金额比较大的一项是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补差价率是原购房价的20%。

    查看全文↓ 2018-09-13 19:30:56
  • 141****1877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住满5年后,以市场价格交易时,出售人按成交价格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的,购房人不需要补交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

    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常简称为经适房,等同于国宅;

    指由中国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

    所谓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

    所谓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

    备注: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国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查看全文↓ 2018-09-13 19:30:47
  • 152****0617

    综合地价款由国土局收取,土地证也是由国土局颁发,只有按规定缴纳了该费用,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证。
    房屋所在地的国土局负责收缴购房家庭补交的综合地价款。补交综合地价款的收取标准为:(经济适用住房的实际购房价款-该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10%
    对超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区县房地局负责下发《超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综合地价款缴款通知书》,经核准收取补交综合地价款后,为缴款家庭按房开具《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费专用收据》。房屋交易部门凭《核定表》、《通知书》、《收据》为超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并按购房实际价款和补交综合地价款的总额为基数,按经济适用住房收费规定收取相关税费。

    查看全文↓ 2018-09-13 19:30:41
  • 131****8798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

    查看全文↓ 2018-09-13 19:30:35

相关问题

  • 如果是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房要转成商品房的话不需要交纳土地价款,只要到住房保障局填表申请,审核通过后直接拿着工作联系单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性质的变更手续。

  • 2008年4月8日前10%综合地价款;之后满五年的差额70%的综合地价款。

    全部3个回答>
  • 应补交土地价款=房屋产权建筑面积×应收纯出让金标准×(住宅用地剩余出让年限/住宅用地**高出让年限)

  • 所谓的综合地价款,一般是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时候才会使用到。主要是指经济适用房在上市买卖的时候,需要缴纳的一种收费,比如说已经过了5年的交易期,要缴纳网签价的10%作为税费。而且这项款项只是针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征收所推出的,和其他的商品房或者是二类经济适用房都不需要缴纳。对于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来说,只有在购房5年之后才可以上市交易,并且是政府优先回购,如果不回购的话,则需要按照缴纳产生的金额70%进行补差。差额指的是在享受了经济适用房所补贴的金额,和当时同时段出售的房屋基本房价的差额。总体而言,经济适用房是国家给予补助的住房,如果要上市交易,那么就要按照类似普通商品房的交易来进行执行,在当时已经享受过的金额,需要给国家退回。

  • 可以,根据《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的有关规定: (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四)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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