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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听一下,经济适用房一般面积是多大?

144****8770 | 2018-09-15 23:51:31

已有3个回答

  • 132****4471

    购房者的经济适用房面积标准一律为70平方米。
      如果购房者的单位属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所在单位核定。购房者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超过80平方米的,审核表上除盖单位公章外需加盖人事和组织部门专用章。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

    查看全文↓ 2018-09-15 23:52:04
  • 142****5892

    经济适用房有没有面积限制
    根据国发[2007]24号文件精神,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控制套型面积。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家庭成员3人(含)以上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80平方米。因此,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基本标准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部分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政策性住房。由于经济适用住房具有保障性质,购买人拥有有限产权,因此经济适用住房有限制交易期,在期满上市交易前须按一定比例交纳土地出让金等价款。此外,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出租,除购房按揭外不得抵押。

    查看全文↓ 2018-09-15 23:51:54
  • 144****5123

    80至90平米,质量还行。

    查看全文↓ 2018-09-15 23:51:46

相关问题

  • 对于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至于经济适用房在过户中能否带户口及可以带几个人的户口,主要看当地有无这个政策。经济适用房过户流程1、买卖双方按照约定销售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在合同上签署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盖私章,另外还要将房屋的详细信息(按房产证填写)填写完全;2、申请交易,在房产交易咨询台领取网签号;3、网签。在服务窗口领取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销售的交易),并进行填写。这个过程需要注意合同中房屋的销售价款,因为过户契税缴纳的依据就是销售价;4、网签后,在工作窗口领取房屋买卖合同资金划转声明、购房涉税申报核定(5年以上家庭少有住房证明)表等资料,为契税的缴纳做准备;5、财政部门窗口缴纳契税、印花等相关过户费用,并取得税费完税证明;6、携带契税完税证明到咨询台领取登记过户号;7、交土地出让金,也就是上市补交土地收益;8、持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此过程需要房屋原权利人和共有人以及购房者亲自到场并填写相应资料。在这个过程中,房地产管理部门会验证房屋的所有权,申请人身份证及相应的资料,输入数据资料,以及缴纳的过户费用等,购房者需要领房屋产权转移业务受理单,并黏贴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的发票;9、登记过户,取得房屋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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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经济适用房的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高层、小高层的套型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10平方米左右,也就是70平方米左右,家庭成员4人及4人以上的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

  • 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是多少一、取得产权证或者完税凭证的时间不满五年的,不得超过原购买价格转让。如果以买入的价格转让,则买方必须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税费如下:卖方交纳: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买方交纳:1、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 缴纳。如果房屋的买入价为300000 元,则契税标准为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3% 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300000 元 X3% = 9000 元;2、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 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500000 元 X0.05% = 250 元;3、核定超标部分,交纳综合地价款:超标部分X10%。二、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超过五年的,可以按市场价出售。但出售的价格低于已购经济适用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的,按市建委公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新住房指导价格,收取综合地价款,同时新购房人要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卖方交纳:1、综合地价款:成交价X10% ,如果成交价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则按指导价收取。2、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 缴纳。买方交纳:1、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 缴纳。如果房屋的买入价为300000 元,则契税标准为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3% 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300000 元 X3% = 9000 元;2、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 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500000 元X0.05% = 250 元;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在哪里交?1、税费(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其他附加税)都是在地税局交的。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其性质是单位,地方税务局实行、省、市、县的垂直领导体制。2、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时,将省以下原来的税务局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个别地方地方税务局与财政局一起,称为财税局)。省级地方税务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垂直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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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的房产,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目前经济适用房上市条件,经济适用房的上市条件是住满5年之后,才可以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交易办法上市交易,出售给任何人;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房屋,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上市交易,确需出售此类房屋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家庭。经济适用房在交纳土地出让金后再上市交易,对于交易对象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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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积不等 价格也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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