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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听一下,经济适用房怎样过户?

136****3233 | 2018-08-08 19:23:18

已有3个回答

  • 131****1049

    对于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至于经济适用房在过户中能否带户口及可以带几个人的户口,主要看当地有无这个政策。

    经济适用房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按照约定销售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在合同上签署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盖私章,另外还要将房屋的详细信息(按房产证填写)填写完全;
    2、申请交易,在房产交易咨询台领取网签号;
    3、网签。在服务窗口领取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销售的交易),并进行填写。这个过程需要注意合同中房屋的销售价款,因为过户契税缴纳的依据就是销售价;
    4、网签后,在工作窗口领取房屋买卖合同资金划转声明、购房涉税申报核定(5年以上家庭少有住房证明)表等资料,为契税的缴纳做准备;
    5、财政部门窗口缴纳契税、印花等相关过户费用,并取得税费完税证明;
    6、携带契税完税证明到咨询台领取登记过户号;
    7、交土地出让金,也就是上市补交土地收益;
    8、持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此过程需要房屋原权利人和共有人以及购房者亲自到场并填写相应资料。在这个过程中,房地产管理部门会验证房屋的所有权,申请人身份证及相应的资料,输入数据资料,以及缴纳的过户费用等,购房者需要领房屋产权转移业务受理单,并黏贴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的发票;
    9、登记过户,取得房屋产权证明。

    查看全文↓ 2018-08-08 19:23:48
  • 144****9280

    因为经济适用房是政府划拔土地,也就是土地没收钱,要转让经济适用房等拿到产权证后五年可以上市,但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各地是不一样的,按照当地出让价平均计算,可能是建房时那个时点的土地出让价。有些地方还有点优惠,也就是按出让金还打个折扣,具体多少各地情况不同说不准了。

    查看全文↓ 2018-08-08 19:23:40
  • 144****0052

    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超过五年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以外。
      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该住房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应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土地收益金,该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视为商品房

    查看全文↓ 2018-08-08 19:23:29

相关问题

  • 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的房产,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目前经济适用房上市条件,经济适用房的上市条件是住满5年之后,才可以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交易办法上市交易,出售给任何人;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房屋,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上市交易,确需出售此类房屋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家庭。经济适用房在交纳土地出让金后再上市交易,对于交易对象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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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者的经济适用房面积标准一律为70平方米。  如果购房者的单位属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所在单位核定。购房者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超过80平方米的,审核表上除盖单位公章外需加盖人事和组织部门专用章。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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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经过一次交易后,补交了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后,就变成正常商品房了,也就是说现在的房子属于正常产权下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是指未缴纳土地相关费用的房子。土地证原划拨,过户后就成出让了。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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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是多少一、取得产权证或者完税凭证的时间不满五年的,不得超过原购买价格转让。如果以买入的价格转让,则买方必须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税费如下:卖方交纳: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买方交纳:1、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 缴纳。如果房屋的买入价为300000 元,则契税标准为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3% 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300000 元 X3% = 9000 元;2、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 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500000 元 X0.05% = 250 元;3、核定超标部分,交纳综合地价款:超标部分X10%。二、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超过五年的,可以按市场价出售。但出售的价格低于已购经济适用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的,按市建委公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新住房指导价格,收取综合地价款,同时新购房人要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卖方交纳:1、综合地价款:成交价X10% ,如果成交价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则按指导价收取。2、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 缴纳。买方交纳:1、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 缴纳。如果房屋的买入价为300000 元,则契税标准为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3% 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300000 元 X3% = 9000 元;2、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 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500000 元X0.05% = 250 元;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在哪里交?1、税费(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其他附加税)都是在地税局交的。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其性质是单位,地方税务局实行、省、市、县的垂直领导体制。2、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时,将省以下原来的税务局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个别地方地方税务局与财政局一起,称为财税局)。省级地方税务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垂直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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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叫经适房呢? 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普通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限房价限价房就是国家给的硬性指示,就是死的价格,开发商没有权利更改。简单理解,就是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限价房作为政府在一定时期内调控房地产市场、调节住房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由政府成立的全资国有公司负责建设。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定价原则按照比周边同类商品住房低20%-25%确定。销售价格在预售时向社会公布,公布价格应为该限价房楼盘的**高价。了解经适房购买要点1、租售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2、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则不受限制。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4、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合同签订注意要点购房者应在充分了解和考察预售许可证、项目施工情况、产权问题。有些经济适用房项目是某些单位自建房或联建房,购买前一定要问清销售许可证和产权等重要情况、物业管理等基础上,仔细研究清楚合同的每一项,并在补充条款中对交房时间、面积误差、关键的配套设施加以约定,并注明开发商在每项违约时的惩罚办法,必要时请专业律师,考虑清楚了再签才比较妥当。不要偏信广告宣传或是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否则后悔莫及。对于经适房的一些注意点就暂时浅显的讲这些,可以期待日后更为详细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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