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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常见纠纷都有哪些?

158****2619 | 2018-09-16 13:26:46

已有5个回答

  • 145****0744

    (一)房屋价格变化导致买卖双方出现纠纷
    许多纠纷来源于卖房人在销售房屋后,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卖方发现房屋价格又上涨而反悔,以各种借口不予办理过户手续,买方诉至法院。当房屋价格下降时购房人以种种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退房。
    对此,购房方既要与卖房方签订合同,还要提前考虑房价上涨、跌落等因素出现的违约,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防止对方反悔。
    (二)因中介机构的不正规行为出现纠纷
    由于买卖双方往往经过中介机构建立联络,进行买卖,而中介机构本身的机制和人员素质问题,往往在签订合同或办理手续时出现问题,甚至合同约定内容与三方谈判时表达的意思出现分歧,导致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内容产生争议,从而提起诉讼。
    为防止上述情况发生,买卖双方在买卖时应当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买卖前应当充分了解各种事项,并对双方谈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三)买卖双方隐瞒真实信息出现纠纷
    当事人为了促成买卖,往往隐瞒房屋质量、居住环境等真实信息,而在签订合同后购房者才发现从而提起诉讼。
    对此,购房者可以在签订合同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的同时,**好到现场看房,对可能出现的质量、环境问题作出相关约定。
    (四)二手房买卖手续杂乱,导致买卖过程中两边当事人发生不信任,买卖难以进行
    买卖双方都要在买卖时充分的了解房屋买卖所需的各种相关手续,**好请求专业人士提供意见,再来签订合同。
    (五)因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正规,房屋共有人情况不明确,引起共有人提起诉讼
    现行的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仅登记一名所有权人,在交易的时候,交易的另一方没发现还有共有人,交易之后常有妻子或其他共有人提起诉讼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出现。对此,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查看全文↓ 2018-09-16 13:28:03
  • 146****1658

    一、房价上涨过快,卖家毁约引起纠纷
    1、如果仅仅签订了《购房意向书》,但《购房意向书》中已明确了价格、房屋位置、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交房时间等主要条款,则可视为《房屋买卖合同》,买家有权选择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该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房屋上涨的损失,还可以主张赔偿。
    二、买家贷款出现障碍引起纠纷
    1、如果是由于个人资信等问题,银行不愿贷款的话,那买家就需要用自有资金支付房款,否则就可能会构成违约,需要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是由于信贷政策等原因,致使买家贷款不足,那么买家则应在交易过户时补足不足的部分。想要避免这类纠纷,买家应该尽早向银行咨询贷款事宜,问清楚贷款的相关问题。
    三、交易税费计算出现误差产生纠纷
    1、如果双方在纠纷之前未约定此类问题的就解决方法,那么应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应付的税费。
    2、如果双方此前约定了是由买家来承担所有税费,卖家只管“实收价”,那么增加的税收只能由买家承担了。但是这种约定对买家有一定的风险,尤其是一些商业地产,因历史遗留问题可能欠缴税费,所以**好尽量避免。
    3、如果是双方为降低交易成本而少缴税,将正式买卖合同中的房价做低,再以“装修款”或“房屋补偿款”的名义支付差额部分的话,通常受到损失的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以此减少损失,但同时也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四、由于支付定金而引起纠纷
    1、如果是付了定金以后,其中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按照定金罚则处理,也就是说买家违约的话,卖家可以没收定金;卖家违约的话,买家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是付了定金以后,双方对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内容不能达成一致,而这些内容与履行合同有密切的关系,如不能协商一致,这时双方都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卖家应当返还定金,但不是双倍。
    3、如果是付了定金以后,定金并没有交到上家手上,而是根据居间协议交给中介保管,这时定金合同一样生效,卖家不能以此为由,主张自己可以不受定金合同约束。

    查看全文↓ 2018-09-16 13:27:51
  • 133****9330

    一、因中介公司操作不当引起纠纷
    由于买卖双方常常通过中介机构建立联系,进行交易,而中介机构本身的机制和人员素质不一,常常在签订合同或办理手续时出现问题,甚至合同约定内容与三方谈判时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导致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内容产生争议,从而提起诉讼。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各种事项,并对双方谈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二、因信任度不够交易无法进行
    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导致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产生不信任,交易难以进行。所以买卖双方都要在交易时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
    三、因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
    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在签订合同后另一方发现从而提起诉讼。对此,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作出约定。
    四、因房价波动造成一方反悔
    房价上涨时,许多纠纷系卖房人在销售房屋后,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房屋价格又上涨了,于是导致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起诉至法院。房价下跌时购房人以种种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对此,购房方不但要与卖房方签订合同,还要提前考虑房价上涨、下跌等因素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五、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
    现行的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仅登记一名所有权人,在交易过程中,交易的另一方很难发现还有共有人,交易之后常有妻子或其他共有人提起诉讼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出现。对此,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查看全文↓ 2018-09-16 13:27:40
  • 143****0917

    注意事项之一:有法律纠纷的旧房产的交易
    由于社会上各种复杂的经济关系,使得许多房地产处在法律纠纷之中。
    出卖人在处理上述房产时,大都在价格上让步较大,颇具吸引力。在表面上,购房人很难察觉这些具有法律纠纷的房产所隐藏的秘密,因为房产本身不会说话。
    在购买诸如此类的房产时,**重要的是前期的调查,这种调查应该是全面的、综合的。尤其是大额的二手房买卖需要调查出卖人的财务报表,审查其是否有重大诉讼,什么诉讼,有无长期投资,有无重大贷款,公司股本情况等,如是合建项目,要审查其合建双方的合建协议等。
    注意事项之二:拍卖时的二手房买卖
    拍卖二手房的背景较为复杂,这时往往是购进二手房的好时机,因为拍卖的价格可能会较为理想。但购房人一定要注意,拍卖行拍卖的仅是房产,而由房产引起的其他费用,拍卖机构一律不予过问。例如物业管理费、水费、暖气费、国际电话费和国内长途话费等。拍卖房购买人会发现自己一下子陷人许多莫明其妙的债务之中。
    购买拍卖房的投资人在应拍前应该了解被拍卖房产的有关情况,并制定相应方案,一旦应拍成功,如何面对和处理一大堆的债务。这些情况应与拍卖公司和债权人及物业公司协商,**好制定出相关法律文件。
    注意事项之三:已经设定抵押的二手房买卖
    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地产,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购买了这种设有抵押权的房产对购买人来说也存在法律风险,一旦抵押权人要实现抵押权,购买人的风险就显现出来。

    查看全文↓ 2018-09-16 13:27:27
  • 157****2002

    一、因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
    卖方或买方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但买方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卖方不办过户手续而引起纠纷,这时,买方如果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卖方另将房屋转卖他人,**好将房屋进行保全。如果买方志在违约金的赔付,须将已支付给卖方的房款取回再行起诉,以防卖方因败诉而拖欠所支付的房款及违约金。
    二、因中介行为引起的纠纷
    如果卖方或买方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后,跳开所委托的中介公司进行交易或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造成中介公司中介费的损失,中介公司可以根据居间协议上的约定追究其责任。
    如果中介公司在进行居间和代理时不规范不尽责,对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损失的,也可依据居间协议上的约定追究其责任。其相互保护和相互制约的协议文书有:《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房地产求购居间协议》、《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看房确认书》,《佣金确认书》。
    三、因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
    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审理时需要让买家或卖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因此,在平时的交易中各种协议文书都要完整的保存,还须违约方签署书面的不再继续履行合同的确认书或事先告知的电话录音。
    四、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
    这个主要是指卖方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遭到买方要求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所引起的纠纷。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卖方已将房屋质量的问题明确告知买方的,那卖方不承担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9-16 13:27:12

相关问题

  • 深圳二手房纠纷律师:黄华律师(12年律师经验)二手房买卖纠纷律师: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14层黄律师联系方式:本问题回答者后边的号码

    全部2个回答>
  • (一)因定金引起的纠纷买卖双方在房产中介的居间下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经三方签章确认后生效为定金协议,适用于定金罚则。如果买方违约,卖方没收其定金;卖方违约,须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您需要谨慎缴纳定金,因为您一旦违约就不能要回定金了,所以要看好了再买。(二)因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纠纷买方需要注意的是,如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买方用银行贷款支付部分房款,而到时由于贷款政策调整或别的原因银行未能足额审批通过的话,买方不能按时以现金形式补足,仍要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所以您要确定好是不是能够通过贷款审批再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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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履行不力等情况产生的纠纷。这类纠纷主要因房屋买卖双方主体不合格或合同标的物房屋瑕疵引起。常见情况有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私自出卖房屋;职工不告知单位便把单位拥有产权的公房出售;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等,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无法交付履行或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等法律后果,从而引发第三人或购买人将出卖人起诉至法院,并往往以中介公司存在过错为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二)因意向金或定金的处理争议产生的纠纷。房屋出卖人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前,往往要求购买人支付一定数额的意向金或定金,但若买卖双方有一方反悔,或就房屋的价格、支付方式、按揭、交易税费的承担等无法达成一致,意向金或定金的退还问题就有可能成为三方争执的焦点。(三)因中介服务费的支付和计算产生的纠纷。中介服务费用包括居间报酬(也称交易佣金)和必要的居间费用。一套房屋买卖成功需要经历寻找合适房源、明确初步成交意向、订立买卖合同等诸多环节。常见纠纷主要有因买卖双方私下交易(俗称跳单)产生的中介服务费纠纷;买卖双方一方中途退出引起的中介服务费支付和计算纠纷;买卖双方议价不成,引起的中介费要不要承担,谁来承担,承担多少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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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要求返还定金纠纷。因为定金的性质不同,相应地合同规定也会有所不同。在订约过程中应该明确规定是属于哪种类型的定金,否则容易出现纠纷。(二)逾期交付房屋纠纷。业主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拖延期限未交房,除了有一些正当的理由,比如购房者未按时付款,否则要对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三)逾期支付房款纠纷。购房者逾期支付房款时,会导致业主的利益受损,从而可能产生延期交房、不出售房子等后果。(四)逾期办理过户手续纠纷。业主或购房者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但购房者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业主不办过户手续。(五)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事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六)黑白合同。“黑白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这种情况下,一方为了自己的利益,常常会不执行“阴合同”从而引发争议。(七)中介纠纷。如业主或购房者在与中介机构签订居间合同后,由于避开中介机构进行交易或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造成中介机构中介费的损失,中介机构可以根据合同追究其责任。又如中介机构在进行居间和***时,不规范不尽责而造成的纠纷。(八)户口迁移纠纷。房屋交付后,购房者才发现房内有业主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即使合同中约定业主应当保证户口迁走,但这类纠纷诉至法院还是不会被受理。从而引发纠纷。(九)质量纠纷。由于业主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遭到购房者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而业主一般会引用合同没有做出规定为由拒绝,从而引发纠纷。

  • 一、要求返还定金纠纷因为定金的性质不同,相应地合同规定也会有所不同。在订约过程中应该明确规定是属于哪种类型的定金,否则容易出现纠纷。二、逾期交付房屋纠纷业主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拖延期限未交房,除了有一些正当的理由,比如购房者未按时付款,否则要对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三、逾期支付房款纠纷购房者逾期支付房款时,会导致业主的利益受损,从而可能产生延期交房、不出售房子等后果。四、逾期办理过户手续纠纷业主或购房者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但购房者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业主不办过户手续。五、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事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shangeshgh六、黑白合同“黑白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这种情况下,一方为了自己的利益,常常会不执行“阴合同”从而引发争议。七、中介纠纷如业主或购房者在与中介机构签订居间合同后,由于避开中介机构进行交易或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造成中介机构中介费的损失,中介机构可以根据合同追究其责任。又如中介机构在进行居间和***时,不规范不尽责而造成的纠纷。八、户口迁移纠纷房屋交付后,购房者才发现房内有业主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即使合同中约定业主应当保证户口迁走,但这类纠纷诉至法院还是不会被受理。从而引发纠纷。九、质量纠纷由于业主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遭到购房者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而业主一般会引用合同没有做出规定为由拒绝,从而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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