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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人知道,网上怎么查房产信息?

136****8561 | 2018-09-19 21:38:48

已有5个回答

  • 155****7258

    一般的查询方式都是所在地的房管局,但只能查自己的,还需要身份证明。只能查到此房是否已经销售或已经定出去了,网上不可能查到房主的个人信息的,能查到的是该房屋的所在地、小区位置、楼号、面积、单元等这些内容。异地的话难说,看房地产信息联网建设到什么程度

    如若房子曾经贷款过或者抵押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是可以通过个人征信记录查到的

    跟户口没有任何关系

    一般人在互联网上是查不到的,查别人的资料手续更复杂。

    查看全文↓ 2018-09-19 21:39:47
  • 133****9596

    一,想在房管局网站查询所买房子情况,首先必须要对此次房产交易进行网签,并取得网签合同的查询密码;其次,才能登录网签网址,输入密码查询。
    二,买一手房,开发商一般不告诉买房人网签查询密码,买房人可以到开发商处查询;买二手房,有资质的中介公司可以网签,买房人可以在中介公司查询,其中:
    1、实行了二手房交易网签的地区,在中介公司的联网系统或房管局网站上就能查到房屋产权的情况,或者直接去房管局查询;
    2、没有实行网签的地区如重庆,就只能和产权共有人或配偶(二选一)一起去(携带好自己的个人有效身份证证件和房产证)当地房管局查询。或者受托人出具《委托公证书》凭《委托公证书》查询。
    不动产属于个人隐私,除国家机关因执法需要外,非权力人本人、配偶或共有人以外将不能查询,除此无其它查询方法。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查看全文↓ 2018-09-19 21:39:42
  • 136****7052

    房产信息属于隐私,在网上是查询不到的。需要本人持有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房管部门,依照流程,填表申请查询。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
    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登记簿或与登记簿的记载不相一致,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失去了对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明力,而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请求确权的证明文件。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

    查看全文↓ 2018-09-19 21:39:32
  • 143****7378

    在网上是不能查询个人房产证信息和房产状态的;因为房产是没有上网系统,没有联网的。。。
    要查询房产,只有房产证名字本人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才能到房管局(房产交易中心)去查询的。
    也可以房产证本人写委 托书,加上公证,将身份证原件,交被委托人去查询的。

    查看全文↓ 2018-09-19 21:39:13
  • 135****2494

    个人房产信息属于私人隐私,需要提交相关的证件资料,并且满足一定的身份条件才能去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查询房产信息。

    根据我国《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一)房屋权利人应提交其权利凭证;
    (二)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提交发生继承、赠与和受遗赠事实的证明材料;
    (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四)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当事人申请公证或仲裁的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五)仲裁、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仲裁机构或者审判机关受理案件的证明,受理的案件须与当事人所申请查询的事项直接相关;
    (六)涉及本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交国家安全、军事等机关同意查询的证明。
    委托查询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受托人还应当提交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

    查看全文↓ 2018-09-19 21:38:58

相关问题

  • 带身份证到房产局去查。查询方法: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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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查询一个人的房产信息呢?首先需要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的原件还有相关的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如何查询一个人的房产信息的方法和步骤有哪些呢?第一步就是准备材料的问题。一定要查询清楚家庭房产的信息需要准备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还有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说夫妻双方其中有一方不能到达现场的话,那么还需要写一份《家庭查档委托书》,一定要写明由配偶代为查档,同时要签字按手印。如何查询一个人的房产信息还有哪些相关的内容呢?第二步就是要领取好表格。相关的人员到达现场以后,还需要填一份查档申请表格,这一步也是非常关键的。如何查询一个人的房产信息还有哪些内容呢?第三步就是要提交相关的材料。相关的人员一定要将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还有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查档申请表等相关的材料交给房管部门房产档案查询部门。如何查询一个人的房产信息还有哪些呢?第四步就是要确认信息。房产档案的查询部门审核以后,还需要打印房产的信息证明,这时候还要仔细核对信息是不是正确的。如何查询一个人的房产信息还有哪些内容呢?第五步就是要缴纳相关的费用。相关人员还要按照相关的收费标准,一般需缴纳60元的查档费。如何查询一个人的房产信息还有哪些内容呢?第六步就是领取结果。缴纳费用以后,相关的人员就可领取查询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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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询途径如下:1、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受理大厅微机内申请查询,现在的房屋登记在微机档案内都有登记;2、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3、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抵押登记科查询,若是已经办理贷款抵押登记(包括按揭贷款、抵押贷款等)的房产必须在这里办理抵押登记;4、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商品房合同备案科室--房产科查询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已经备案登记,按法律规定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必须在此备案登记; 5、若是自建(合建)的房屋还没有办理房权证的话,当事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档案局档案科室查询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核发的建房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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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房产信息是不能在网上查询到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规定:1、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2、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3、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5、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执行公务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照本条规定办理。6、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因为牵扯个人财产的安全和隐私,所以个人房产信息的查询不能在网络进行,只能在当地的房管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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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信息属于隐私,在网上是查询不到的。需要本人持有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房管部门,依照流程,填表申请查询。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登记簿或与登记簿的记载不相一致,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失去了对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明力,而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请求确权的证明文件。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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